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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妇联、共青团广西区委:提升普惠性儿童托管托育服务水平 加快推动三孩政策落地

2022-01-27 09:50:00  来源:广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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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妇联、共青团广西区委
 
  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家庭抚幼功能逐步弱化,婴幼儿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安全规范的托育服务已经成为社会的迫切需求。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多项政策。我区也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托育机构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性文件,将托育服务发展纳入广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纳入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满足人民群众期盼、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保障。
 
  然而目前,全区经营范围中含有“托育服务”的市场主体共计2375家,而全区3岁以下婴幼儿约218.8万,实际入托率约3.26%,仍远远难以满足广大家庭的需求,更难达到普惠和就近入托的目标。对照国家和广西的规划目标,按照到2025年全区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4.5个的目标进行测算,全区“十四五”期间托位数应达到23万—24万个,我区托位或将存在巨大缺口。如何让“‘最柔软的群体’得到‘最安心的照护’”已成为广大家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大力支持和推动托幼一体化
 
  坚持把托幼一体化作为主要发展方向,鼓励公办幼儿园充分挖掘潜力,增开托班。对开设托班的公办幼儿园,在办园经费、教师待遇、生均经费等方面加大支持,充分调动公办幼儿园积极性。加强统筹规划,做好新建幼儿园布局规划,合理增加幼儿园数量、用地面积和师资编制,进一步明确新建、改扩建、迁建以及共建配套的公办幼儿园要按一定比例设置托班数量。对于开设普惠性托班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提高民办幼儿园办托班的积极性。
 
  二、大力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要把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作为各级政府重要职责,按照“托管为主,收费低廉”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税收优惠、租地优惠、一次性扶持等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建设一批方便接送、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重点在社区、学校、园区、医院等职工密集的地方提供服务。充分利用社区空余场地以及闲置校舍、闲置办公场所等资源,发展一批“小而美”社区托育机构,丰富托育服务类型,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家庭托等托育服务。鼓励和引导区内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依托居住区、工作场所等建设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重点满足2—3岁婴幼儿的入托需求和暑期无人照护的托管需求。支持社会力量在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等就业人群密集的区域建立普惠性或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整合各级国有资产系统管理的楼宇、商铺等资源,发展非营利性托育点,让普通工薪阶层、进城务工人员用得上、用得起。
 
  三、大力推进有关政策配套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各级政府要将“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托管服务设施”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在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设母婴室,提供假期托育托管服务,解决用人单位干部职工无人照看孩子的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能,支持家庭“敢生能养”,切实为我区广大家庭办实事、解难事,为应对国家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高质量发展,实现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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