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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广西区委:将“壮族三月三”升级为“广西民族团结嘉年华” 助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

2022-01-27 10:15:00  来源:广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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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建广西区委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要求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要像珍视自己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此,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
 
  传统节日是中华民族共用的时间节点、共享文化的坐标。我们认为,将实行已经八年的“壮族三月三”升级为“中国·广西三月三民族团结嘉年华”,有利于引导全区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助推我区加快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理由如下:
 
  首先,“农历三月初三”是我国五十六个民族中多个民族共享的传统节日。对于壮族而言,它是传说中壮族始祖布洛陀诞辰日;对于汉族而言,它则是汉族始祖黄帝的诞辰日;对于黎族、土家族等其他少数民族而言,它却是情人节、女儿节。简单将“农历三月三”确定为“壮族三月三”,不仅与历史和现实不尽相符,还有“将多民族节日认定为单一民族节日”之嫌,并不利于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大融合。
 
  其次,“三月三”节庆的内涵和形式还过于单一。对于壮族而言,“农历三月三”除“歌圩节”对歌外,更为重要的习俗就是祭拜壮族始祖布洛陀。对于其他民族而言,“农历三月三”的内涵和形式也十分丰富,比如汉族有祭拜黄帝、踏春郊游、吃荠菜煮鸡蛋的习俗,侗族有聚集江边撒花以怀念龙女的“花炮节”,瑶族有祭奠盘古的“干巴节”,苗族有以纪念蒋、李、邓、盘、赵五姓结拜金兰、共御灾害的“团圆节”等,故不能简单地将“三月三”节庆理解为“壮族情人节”“壮族青年男女对歌”,其内涵和形式都有待发掘和丰富。
 
  再次,“三月三”节庆主场不明确、主题不突出,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还不够。虽然自治区党委政府近年来加强统筹谋划,由宣传部门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推出“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系列民族节庆活动,但仍存在主场不明确、主题不突出等问题。2017年以来,“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主会场先后放在民歌湖、广西民族博物馆和青秀山等地,但壮族祭拜始祖布洛陀、瑶族“干巴节”等其他民族节庆活动一直都没有明确主场和主题。柳州鱼峰山公园、桂林《印象·刘三姐》等文化旅游项目与“三月三”节庆关联不大,区内游客都不知道去哪里追“三月三”,区外游客就更不知道了。全区各地还没有出台有效的“留人引客”优惠措施,导致“三月三”不仅难以留住本地游客,也难吸引外地游客。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尽快修改《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将“壮族三月三”升级为“广西民族团结嘉年华”
 
  将《办法》第二条“‘壮族三月三’是本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修改为“农历‘三月三’是本自治区世居民族习惯节日,也是我国多个民族的传统节日,全区将隆重举办‘中国·广西三月三民族团结嘉年华’”。同时,不断健全全区“三月三”节庆活动领导机构,实行统一领导、规划、开发、协调和管理,以此促进我区各民族之间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二、深入挖掘内涵,不断丰富内容,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的“三月三”精神家园
 
  将各民族“三月三”节庆活动与各地传统文旅项目融合起来,进一步发掘和丰富节庆活动的内涵和形式,逐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的“节庆精神家园”。比如,可将壮族“歌圩节”主场安排在桂林市阳朔县,与《印象·刘三姐》融合起来;可将“三月三”壮族祭拜始祖布洛陀活动的主场安排在广西民族博物馆,将其打造为博物馆体验项目;可将“三月三”侗族节庆活动的主场安排在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将斗牛、侗族大歌、百家宴等传统旅游项目融合起来;可将“三月三”苗族节庆活动的主场安排在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将“团圆节”“挑葱节”与“芦笙斗马节”等传统旅游项目融合起来;可将“三月三”瑶族节庆活动的主场安排在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与东兰县红色旅游融合起来。以丰富的民族节庆活动来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扩面。
 
  三、出台“留人引客”的优惠措施,持续打造“三月三”等民族特色文化品牌,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制定全区统一的《“三月三”节庆旅游项目目录指引》,全区高速公路在“三月三”节庆期间实行小客车免费通行,各热门旅游景区门票实行“一卡通”,对大型连锁旅行社或互联网知名旅游网站实行收入提成、门票让利等措施,对各地旅行社组团游客实行包机优惠、团费返利措施,对区内居民则发放“三月三旅游券”,以此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推动各民族深度交往、交流和交融,促进我区民族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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