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豪:“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破解能耗瓶颈制约发展的建议
□ 周 豪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国家将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区属于欠发达、后发展地区,工业基础薄弱。“十四五”开局之年,自治区提出了工业振兴、工业强桂战略,实施工业振兴三年行动。因此工业项目的能耗需求大大增加。与此同时,国家下达我区“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增量仅1170万吨标准煤(等价值,下同)。从各地市储备“十四五”重点用能项目情况看,单个地市的能耗需求都接近1000万吨标准煤,获得增量远远无法满足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急需破解能耗指标对重大项目落地的制约,推动能源要素资源向好项目、好企业集中,实现能源指标的高效优化配置,推动工业绿色振兴,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一、存在问题
(一)高耗能行业产业存量大、刚性强,显著挤占其他产业引进和发展的空间。全区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总量占规上工业能耗总量比重高达90%,制约经济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紧缺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对引进高端项目、进一步降低单位GDP能耗与产业升级造成了不利的影响。目前,我区支柱产业如钢铁、水泥、电解铝、碳酸钙等行业的工业增加值能耗高达4—7吨标准煤/万元,而我区“十四五”期间拟建设锂电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项目能耗低至1吨标准煤/万元。
(二)大型企业能耗指标已大幅领先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常规节能降耗措施已遇到“天花板”。以玉林市为例,玉林市2020年前五位用能大户均为水泥厂,从这5家水泥行业的生产工艺和单耗看,已经达到行业先进水平,通过节能技改腾出的用能空间非常有限。今年,玉林市工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2021年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只有兴业葵阳海螺水泥、北流凯迪生物质发电、北流鹤云建材等3家企业申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每年可节能约1.9万吨标准煤,但是对于新上项目所需能耗来说杯水车薪。
(三)企业用能预算制度未建立,部分企业存在超批复规模用能的现象。目前,我区只对各地市的能耗总量下达了控制目标,但对重点用能企业并未要求建立年用能预算制度。虽然发改、工信、统计部门对重点用能企业建立了监测机制,但事实上难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超规模用能的情况,未能有效加强用能管理。
(四)能评审批模式无法实现新旧动能有效衔接。目前,新上项目需解决能耗指标才有可能审批能评。假如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或节能技改模式,需要地方政府先实施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和节能技改计划才能通过。在玉林乃至广西以高耗能行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下,若仍然采取目前的审批模式,个别用能量大的新兴产业项目将因缺少能耗总量指标无法落地,产业结构升级将无从谈起,项目从建成到投产将有2—3年的建设期。若在新兴产业项目尚未开工前即把传统高耗能行业淘汰,则新旧动能无法衔接,从而严重影响经济稳步增长。
二、推进能耗指标高效优化配置,破解能耗制约瓶颈的对策建议
(一)以能源产出率为导向,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能源产出率指单位能源投入的经济产出,持续提升能源产出率是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区经济增长对高耗能、高排放产业依赖程度较高,要转变传统粗放发展模式,引领经济发展走向更高形态,必须把提升能源产出率作为重要目标,这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长期以来,一些地市、县(市、区)片面追求GDP扩张,将经济增长与能源转型、环境保护对立起来,甚至担心解决能源环境问题会影响经济发展。通过把能源产出率作为重要标尺,融入县域经济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有利于从源头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污染物和碳排放负荷,大量节约末端治理投资,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优化工业结构,腾出用能空间。一是进一步提高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鼓励不适合我区发展的产能加快退出。鼓励企业加快低端高耗能产业或高耗能生产环节的转移,着力推进能效对标达标。评估六大高耗能行业规上企业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和对能耗的影响,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压减能耗高、增加值贡献小的企业用能,逐步限制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产能,为更多优质新兴产业项目落户腾出用能空间,实现产业置换升级。二是实施高耗能行业用能预算管理。加强对工业项目用能指导,建议工信部门将能源消费总量预算指标细化分解,分解下达到重点用能单位,明确责任。对超批复用能的企业采取处罚措施。
(三)调整能评审批管理模式,实行“先批后控”。要实现经济稳步增长同时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置换,最优途径是“先批后控”。建议自治区将能耗指标安排与能评审批事项进行改革,对不属于“两高”行业范围的项目,虽综合能耗量大,但属于广西急需发展的新兴产业且具有产业链长、附加值高等优势的好项目,在当地政府承诺项目投产后能完成能耗强度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先行审批能评,待项目投产时,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压减高耗能行业企业用能指标等有效措施,保障新兴产业项目的投产,逐步实现产业升级。
(四)加快新能源发展,建立用能权交易机制和交易平台。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加快推动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推动风电、光伏储能发展,增强调峰调频能力。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在一定时间内抵扣能耗的实施细则。研究制定用能权交易制度,出台自治区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的管理办法,建立用能权交易中心,以市场化交易的方式,通过收储淘汰落后产能、定向投入到重点项目建设中,推动能源要素资源向好项目、好企业集中,实现能源要素的高效优化配置。
(五)积极向国家争取实施能耗差异化管理政策,给予落后欠发达地区更多发展空间。目前,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历史能源消费基数、人均能源消费量、节能潜力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特别东部相对高耗能行业正在往中西部地区转移,而国家在“十四五”能耗指标安排上,未充分考虑西部地区发展的需要,能耗增量空间非常有限。建议自治区向国家建议,实施能耗差异化管理,在新增能耗指标方面给予中西部地区政策倾斜支持。同时,建议向国家争取制定石化、冶金、建材、有色金属等高耗能产业能耗指标随产能指标转移政策。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玉林市政协原副主席,民革玉林市委原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