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惠宽:关于加快玉林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建议
□ 倪惠宽
玉林是农村改革先行区。1987年玉林在全国率先取消粮票,进行粮食购销体制改革,成为全国第一批农村改革试验区。1994年玉林列入首批全国农村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广。2004年被列入当时全国七个之一、广西唯一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2010年被列为广西统筹城乡改革试点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市。2014年获列为第二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玉林市先后承担了10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试点任务,所承担的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试点数量位列广西第一,并在多项改革的关键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全国新一轮农村改革提供了“玉林经验”,获中农办、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2016年以来,玉林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五年稳居全区首位。虽然玉林的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一是改革呈分散化、碎片化,难以形成应有的整体效应。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无法破除,各种矛盾还互相交织制约。如农民住房财产权碍于现行政策、法律的约束,无法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也无法实现担保抵押贷款。
二是农村金融体制滞后,影响了改革的预期效果。办理农村产权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少,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给农户或经营主体的鉴证书,并不能得到银行充分认可。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不够,保险、信托、基金、股权、债券等各类金融产品未能有效进入“三农”领域。
为此,建议:
一、积极打造乡村振兴改革系统集成试点村镇
围绕改革分散化、碎片化难以形成整体效应问题,依托玉林市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有利条件,在条件成熟的玉林村镇设立乡村振兴改革系统集成试点村镇,将全国各地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成功经验打包集成推广,动态观察改革系统集成对乡村发展所带来的叠加关联影响,为全区、全国农村改革宽领域、深度推进改革提供经验。
二、加大配套农村金融体制力度
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乡村业务,培育村镇银行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引导金融机构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程序和手续,提高放贷效率。重点创新对农业经营性投资予以大规模、长期性支持的金融产品,转变以小额信贷为主要部分的信贷组成结构。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重点探索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或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抵押品,合作社为借贷社员提供担保并负责农户违约后债务清偿的反担保模式。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玉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