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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 慧:加大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 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

2022-01-27 08:48:00  来源:广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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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 慧 
 
  近年来,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理念,持续推动邮政行业绿色发展“9571”“9792”“2582”工程,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成效明显。全区已基本实现快递电子运单100%全覆盖,电商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93.43%。推广使用可循环快递(盒)31.65万个,新增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140个。2021年1—10月,全区共办理生态环保治理类行政处罚案件26件,共罚款10.45万元。但当前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快递包装源头治理力度不够、效果明显。当前,快递包装治理工作管辖以寄件地为准,而快递包装的废弃过程往往是在投递地,造成的环境压力也由投递地承担。以我区2021年1—10月为例,全区完成进港业务量214360.67万件,出港业务量82551.39万件,进出港快件比近2.6 ∶1,每年2.6倍差额的快件包装治理难以追溯源头,给本地环境造成巨大压力。我区快递企业业务量的75%以上所使用的包装来源于电商产品自带包装。
 
  二是快递业生态环保监管基础薄弱。行业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缺少县级监管机构,目前,仅桂平成立了县级安全中心,东兴成立了县级邮政管理机构。市县邮政业安全中心普遍没有成立,全区监管力量仍维持在2012年成立之初水平。行业监管经费紧缺。当前地方政府尚未对此项工作承担相应支出,未完全落实在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领域的地方财政事权。部门协作共管有待提升。尤其是在电商快递上下游之间协同治理方面,部门机制有待深化,单纯地在快递领域开展治理难以达到理想成效。
 
  三是法律规定对相关主体的管理不够全面。快递包装全生命周期涉及包装生产企业、包装销售企业、网购商品生产企业、寄件人(电子商务经营者和一般用户)、寄递企业、收件人、社区物业、废品回收企业、垃圾处理机构等9类市场主体,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范对象均为寄递企业,缺少对其他市场主体的约束性规定。
 
  四是消费者绿色环保意识亟需增强。快递服务消费者环保意识相对不足,对寄递环节的包装减量化等工作缺乏理解和配合,存在用户明确要求快递员过量缠绕使用胶带等现象。
 
  为此,建议:
 
  一、完善快递包装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推动电子商务、邮政快递等行业管理法律法规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效衔接,加快形成有利于完善快递包装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统一快递绿色包装、循环包装的核心关键指标要求,解决部分标准引用层次复杂、关键指标不清晰、内容互不衔接等问题。
 
  二、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
 
  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推动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提升快递包装产品规范化水平。推动快递包装产品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模组化,加强电商和快递企业与商品生产企业的上下游协同,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
 
  三、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加强部门协同。发改、生态环境、商务、邮政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强化对包装生产的源头治理和管控。落实地方责任。全面落实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地方落实属地责任,争取市县人民政府安排专项治理经费,争取市县成立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和县级邮政管理机构。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快递包装社会治理体系。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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