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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兵: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2022-01-27 08:15:00  来源:广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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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 兵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村庄规划工作,村庄规划作为指导乡村地区建设的重要依据。村庄规划编制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也是解决制约当前农村发展瓶颈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区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和《全面推进广西村庄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研发了“一张蓝图”信息平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村庄规划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这一轮村庄规划最大特点是“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但目前我区村庄规划编制还存在规划协同工作机制尚未形成、村民对村庄规划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高、村庄发展空间受限、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和盘活利用不足、规划技术力量支撑不足等诸多问题。如不解决这些问题,将在“实用性”上大打折扣。
 
  为此,建议:
 
  一、加大村庄规划编制的宣传力度
 
  一是要把政策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村庄规划工作,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做到注重质量、从容建设。”持续开展加强政府文件宣传解读活动,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二是规划编制工作过程中,要把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可取得的生态、经济、社会等综合效益给老百姓讲透讲实,争取最大支持。三是要充分保障农民参与、听取村民意见、反映村民诉求,发挥村民的主观能动性;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方便村民了解和查询村庄规划的内容,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
 
  二、建立村庄规划编制的工作协同机制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并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并且明确提出农业农村部门要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此外,历史文化名村规划编制涉及文保部门、美丽乡村规划涉及住建部门工作职责,相关经费分配落实涉及发改和财政部门。因此,需要建立起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建设、旅游文化、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市(县、乡镇、村)的工作协同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压实工作任务,统筹相关资金,凝资聚力编制好村庄规划。
 
  三、落实市县、乡镇的村庄规划编制主体责任,增强工作内驱力
 
  一是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标准,开展推进我区“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市(县、乡镇)政府、村集体应是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的主体,也是“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能否真正落到实处的关键,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对村庄规划作用和地位要加深认识,要层层压实领导责任。二是加强对自身编制主体认识,市县、乡镇各级政府要增强主动开展工作的内驱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组织编制好村庄规划,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打下基础。
 
  四、摸清家底、分类施策,提升村庄规划成果质量
 
  一方面由于过去村庄规划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等原因,部分村庄周边被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紧密围合,村民建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一些刚性的用地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我区农村土地利用粗放,农村人均建设用地远高于国家平均标准和内地水平,还有一定数量的“四荒地”、闲置的农村校舍、村庄空闲用地等闲置资源可以盘活利用。在村庄规划编制中要摸清资源底数,弄清和各类规划的关系,了解村民诉求和意愿,根据自治区、市县、乡镇总规定位和资源禀赋融入产业规划,分类施策,整合碎片化空间,优化空间布局,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五、引入和培养相结合,提升规划技术力量支撑
 
  一是加强培养规划技术人才。村庄规划涉及土地、产业、生态、空间格局、建筑风貌、历史文化保护等各类资源要素,要求规划编制团队要具备城规、土规、建筑、生态、产业等各方面技术力量,目前我区的村庄规划编制团队尚未实现跨专业融合,多数仍以城规或者土规的单一思路编规划,难以满足村庄规划“可大可小、可深可浅”“应编尽编”的编制要求。二是加强从区外引进规划编制团队和引入规划编制人才,带动培养本土规划编制团队的方式来提升规划技术力量,满足规划编制质量的要求。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华蓝设计(集团)股份公司总策划师,广西富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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