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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广西区委: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优化产业布局

2021-01-21 11:09:00 作者:农工党广西区委 来源: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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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优化产业布局

——农工党广西区委的发言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确定“三线一单”,是落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的重要路径。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空间管控成效显著。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滞后于国土空间改革形势需求,出现了发展空间挤占生态空间、经济产业布局与环境空间格局错位、国土空间资源环境超载等现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是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的要求偏软。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分区红线被视为“橡皮筋”,部分地区环境保护为发展让路,存在为满足工业项目布局而对保护区进行调整的现象,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前置基础性作用难以体现;二是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手段偏散。缺乏统一有力的管理平台和工作抓手,规划体系尚在建立中,管理碎片化,环境系统化、法治化、信息化难以实现;三是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时限偏短。管控时限一般为5—10年,难以对10—20年中长期开发建设提出长远的、系统的控制引导要求;四是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范畴偏窄。全域全要素管控缺失,范围局限于生态空间,环境要素空间管控未有效实施,基于宜居的发展规模、密度、布局、结构管控缺失。

 

  为此,建议:

 

  一、全面摸清生态环境家底,构建生态环境数据库

 

  自治区成立专门机构,制定科学方案,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普查工作。在土壤详查和污染源普查基础上,定期开展地表水、地下水、近岸海域、空气环境等各生态环境要素专项普查,构建广西生态环境数据库,为今后定期优化和调整空间管控方案提供有力依据和支撑。

 

  二、制定国土开发保护条例,强化空间管控的法律地位

 

  自治区研究制定《广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条例》。基于我区“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确立国土空间分区规则和用途管制规则,明确国土空间治理要求,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要求的法律地位,为统筹协调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等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三、加快推进“多规合一”,优化产业布局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注重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进行整合,以空间管控要求优化全区产业布局,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

 

  四、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强化执法监管

 

  各级政府要加快确定本辖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即“三线一单”,并根据发展趋势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行优化和调整。加强对全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空间的管理,坚持生态优先和“严管严控”、依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严惩重罚”;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结果追究赔偿责任,坚持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坚决遏制侵占生态功能区、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建设活动。

 

  五、强化金融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

 

  各级政府要按照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要求制定投资方向差别化政策,增加用于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公共服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支持适宜产业发展等方向的投入。引导商业银行调整区域信贷投向,鼓励其向符合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要求的项目提供贷款,严格限制向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供贷款。

 

  六、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积极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空间规划的全过程,可借助大数据背景下的互联网、社交网络、微信和电子政务等多样化的网络平台,及时针对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及成果与公众进行更有效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众参与的广度与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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