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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卿尉: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2021-01-21 10:42:00 作者:王卿尉 来源: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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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王卿尉委员的发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近年来,全区持续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但是,仍存在一些制约进一步推进改革的问题。

  为此,建议:

 

  一、推动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的电子材料可替代纸质档案进行存档,以便更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发展

 

  随着全区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深入推进,市县各级政务服务部门推出“一网通办”、“同城通办”、邮寄办理,推广线上办理及大量采用电子材料、从数据中心引用各类政务数据代替企业和群众提交材料等减跑腿、减时限、减材料的政务服务新模式,贵港市甚至推出了“刷脸办事”“零材料办事”等服务模式,政务服务“简易办”愈发深入人心。但是,部分部门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结后需留存纸质档案,或者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根据原有的法律法规还是要求检查纸质档案材料、要求有申请人在纸质报告上的签字等要求。比如:国家档案局发布第13号令《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中第三十六条“归档文件材料应当为原件。电子文件需要转换为纸质文件归档的,若电子文件已经具备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且电子印章按照规定转换为印章图形的,纸质文件不需再行实体签名、实体盖章。满足本规定第五章规定且不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其他重要价值的电子文件,以及无法转换为纸质文件或缩微胶片的电子文件可以仅以电子形式进行归档。”同时,部分审批部门及行政执法监督部门通过部门规章等,对事项审批办理的档案材料又另有更严格要求。因此,有关部门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结后不能仅留存电子档案,必须输出纸质档案留存备查,即便收取了电子材料,也要自行打印纸质材料分类存档,要求部门全面使用电子档案存在难度。并且随着政务服务并联审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化办事的广泛推广,每件“一件事”套餐都涉及2个以上部门,不少部门要求需留存原件纸质档案,如果在档案保存时出现套餐涉及的部门都要求保存原件纸质档案,而不接受电子档案或复印件档案的情形,导致因留存档案的问题而延误改革深化的情况。

 

  因此,建议司法部门和审批部门法规机构要加大介入“放管服”改革力度,同步推进现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现有与网上办事要求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属于自治区层面制定的,应当立行立改;属于国家层面的,国务院或国家部委建议尽快修订。进一步推进梳理在全程网办、跨城通办的形势下,档案电子化改革工作,尽快明晰电子材料的标准、使用效力及使用范围,规范各部门电子材料的使用,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电子化深入发展,减少部门间因档案存档出现的矛盾,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供法规制度支撑。

 

  二、推动搭建自治区级远程异地评标体系,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评审)专家管理

 

  当前,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部分地区由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资源少,“常委专家”“熟人评委”的问题比较突出,甚至个别领域的评标专家异常缺乏,导致个别招标项目需要到上一级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如果采用传统的邀请异地专家参与项目评标的方式,需提前一天抽取异地评标专家,由各地的专家赶到项目开标地去现场评标,专家途中时间过长给串联评标专家等各类违法行为可乘之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贵港市率先在全区实现了市县两级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但是也只能局限在贵港市范围内实施,并且贵港市的专家库也不够丰富,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改革,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评审)效率,解决部分领域和地区评标(评审)专家不足问题,规范不同地市、不同行业的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评标(评审)尺度把握的问题,建议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快研究推进全区公共资源远程异地评标体系建设,制定自治区级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在全区范围内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同时,将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不良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强化评标(评审)专家管理,解决跨区域、跨行业管理问题。

 

  以上两个问题及建议,希望自治区政协协调、督促自治区相关部门深入研究,提出相关的措施办法,持续大幅提升全区营商环境,为“十四五”期间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职务:贵港市政府副秘书长,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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