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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瑞立:加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

2021-01-21 10:17:00 作者:黄瑞立 来源: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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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

——黄瑞立委员的发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二者全方位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加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步伐,对促进广西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对象和目标不同,战略实施面临局部困境。脱贫攻坚政策强调帮扶对象的特惠性,而乡村振兴的政策更加重视普惠性,强调的是乡村整体协调发展。二是工作体系和机制不同,政策落实面临阵痛期。脱贫攻坚首先是成功地建立了社会共识,一系列专门的贫困治理制度安排保证了脱贫攻坚工作的主流化和顺利实施。而乡村振兴不同于脱贫攻坚,其几个中心治理目标之间是平行关系,部门之间的动员难点较多。三是工作起点和基础不同,部分地区发展后劲不足。与脱贫攻坚相比,乡村振兴的工作目标的区域差异更大,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在应对随之而来如何增强“造血”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时所承受的压力也更大。

 

  为此,建议:

 

  一、厘清目标任务措施,加强工作内容的有效衔接

 

  及时研究出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强化部门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分类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和整治,加强分类规划指导,有序推进生态产业、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治理等方面项目建设。

 

  二、聚焦民生保障领域,加强扶持政策的有效衔接

 

  一是要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多措并举加大排查、扶持力度,对存在返贫风险和存在致贫风险的人群制定针对性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保障机制,及时将返贫和致贫人口纳入帮扶计划,通过产业扶持、政策兜底、解决就业等办法确保群众稳定增收,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二是要抓好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转变。将单纯针对贫困户的扶持政策,转变为对乡村低收入群体的常态化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应保尽保,继续加大教育保障政策的扶持力度。三是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财政支持投入力度,推动乡村振兴规划项目尽早落地实施,补齐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这块短板。

 

  三、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加强管理机制的有效衔接

 

  一是要持续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坚持“县负主体责任、乡镇负直接责任、工作到组到户”工作机制,完善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二是要做好机制衔接。在领导机制上,明确党政一把手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责任人。在人才机制上,通过“内育”与“外引”相结合,培养乡土人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在考核机制上,建议建立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绩效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干部任用、选拔的重要标准。三是要做好政策衔接。加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农村综合改革的政策统筹,分类确定需要取消的、延续的、完善的政策,研究现行倾斜性支持政策的延续时限与脱钩方法,注重总结梳理脱贫攻坚中成熟的实践经验。

 

  四、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做好产业发展的有效衔接

 

  一是要着力破解农民稳定增收瓶颈问题。培植增收产业和拓宽就业渠道,是加快农民增收脱贫致富的主要手段,也是推进乡村振兴中产业兴旺的重要举措。要抓紧对现有的脱贫攻坚政策进行系统评估梳理,加快完善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二是要将脱贫村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的重点。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对村庄进行分类,把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向脱贫村倾斜,向非搬迁撤并村庄聚集,推动贫困地区基础条件持续改善。三是要加大产业发展引导扶持力度。将产业发展重心转向县域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四是要持续激发脱贫攻坚动力。进一步加大对贫困群众的产业扶持力度,帮助他们解决各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真正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源头活水”,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

 

  作者职务:致公党河池市委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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