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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广庆:关于“十四五”期间大力推进我区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

2021-01-21 09:03:00 作者:曾广庆 来源: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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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四五”期间大力推进我区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

——曾广庆委员的发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明确重点任务是“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绿色金融,引导绿色生产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斐然。“十三五”期间,我区生态环境持续保持一流,各项生态环境质量指标优良率均位列全国前茅。据统计,2020年1—9月,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2%;全区52个国家考核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7.3%;近岸海域国家考核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5.5%。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十三五”期间通过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区生态环境质量已接近满分水平。同时也说明,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我区相对容易的生态环境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十四五”期间我区环境治理将进入“深水区”,污染减排空间大幅收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空间十分有限,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形势更为复杂,面临的都是硬骨头,通过传统的污染末端治理达标排放方式很难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必须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规划布局和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等刮骨疗毒般的“重创手术”,走绿色设计、全过程系统治理之路,采用最先进技术和装备,加强绿色生产和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产生和生产过程中提高资源能源循环利用水平,才能降低污染排放,减轻生态环境压力,才能确保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良,才能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要求。目前,我区绿色金融引导绿色生产工作存在组织保障力度不强,统筹谋划系统较差,政策保障体系不够完善,评价评估标准欠缺,支持重点不够明确等问题。为了确保十四五期间我区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必须深入推进绿色生产,加大推进绿色金融引导绿色生产力度,为经济发展腾出足够的生态环境空间,实现点“绿”成“金”,确保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在2035年甚至2050年实现强区梦的时候,不拖“五位一体”建设后腿,以绿水青山铸就强区梦底色。

 

  为此,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聚焦规划引领

 

  自治区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厅局和单位组成的自治区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和绿色金融引导绿色发展工作,并自上而下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研究制订《广西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政策保障

 

  研究出台和完善《广西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广西绿色信贷评价实施办法》《广西绿色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办法》《广西绿色金融风险预警工作方案》《广西绿色金融重点支持产业指导性标准》《广西绿色金融支持的重大绿色项目评估办法》等,全面系统构建具有广西特色的绿色金融政策支撑体系、绿色金融标准认证体系、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体系以及完备的绿色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三、加强平台建设,打通供需通道

 

  在我区重点产业园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或示范区,建设园区绿色金融港,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在园区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推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通过绿色金融融资专项通道、绿色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和工具,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发展市场化力度,打通金融供给端与绿色企业(项目)需求端之间的连接通道。

 

  四、加强项目库建设,明确支持方向

 

  加大对我区传统支柱产业生态化改造力度,重点深化和打造生态铝业、生态建材业、生态钢铁业、生态纸业、生态有色金属业、生态矿业和绿色能源业,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产业结构调整的牵引拖拉和杠杆撬动作用,对符合绿色金融支持的项目纳入绿色项目库予以重点支持,强化“绿色金融+绿色产业+绿色园区+绿色项目”融合发展,探索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

 

  作者职务: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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