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广西区委: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实施广西乡村建设行动 实现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民盟广西区委的发言
2020年底全国实现脱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中共中央在“十三五”与“十四五”重要历史交汇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13年以来,在建设“美丽中国”战略大背景下,广西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响应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开展了“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经过七年多集中整治建设,广西乡村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乡村建设规划滞后。许多农村建房呈现出杂乱无章的状态,普遍存在“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问题。二是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不是政府的“独角戏”,更没有“主角”和“配角”之分,急需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参与乡村规划建设。三是农村集体经济薄弱,难以满足乡村建设需要。产业支撑是乡村建设的根本基础,目前广西村级集体经济弱小,无力自主筹资参与建设。四是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设施不完善。在推进乡村建设的过程中,乡村公益文化设施建设与村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差甚远。
针对当前广西在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四点建议:
一、抓好科学规划,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规划是推进广西乡村建设行动的前提和依据,只有坚持规划先行,才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科学实施、有序推进。在制定规划过程中,必须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规划,争取更多村庄规划项目,同时加强住宅建设管控,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审批、再建设的农村建房程序。二是因地制宜,立足于各市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水平,根据村庄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条件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强求一致;要立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要突出乡土特色,做到村有特色、镇有示范。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要做深做透群众思想工作,乡村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后要及时跟进监管,避免出现部分村不按设计方案建设的问题。
二、依靠群众,夯实农民主体地位
一是充分尊重广西各族人民在乡村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充分调动并发挥他们在乡村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转变基层干部群众观念,组织基层干部到外地学习考察、开拓视野,让群众看到差距、看到变化,从思想观念上发生根本性变化,促使基层干部群众由不想干、看着干、等着干,逐渐转变为主动干、催着干、比着干,最大程度地提升广大农民的认可度、支持度、参与度。
三、培育壮大村级产业,做到产业富民生活甜美
一是大力发展新产业,推进“一村一品”工程。二是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三是组织开展新农民培训工作,积极引导和教育农民崇尚科学、提高技能,造就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致富技能的新型农民。
四、持续发力,完善乡村公共文化中心功能
一是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乡村文化站(室)培养配备懂业务、有热情、能服务的专职文化工作者。二是充分利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平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环境整治评比活动,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共同为乡村建设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