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协报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广西政协报社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广西政协报社是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下属相当于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宣传广西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参加单位及广大政协委员创新履职的工作经验、先进事迹和时代风采;负责自治区政协媒体融合发展工作,拓展自治区政协“一报一刊一网”,办好《广西政协报》、《文史春秋》杂志、广西政协报社新闻网络中心、“广西政协报社”微信公众号;为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履职尽责提供宣传服务;配合开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
2.编辑、出版、发行《广西政协报》《文史春秋》杂志及广告业务经营。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69.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153.0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0.36万元,下降2.5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9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16.67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878.5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13.51万元,增加88.91%,主要原因是将其他收入调整至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90.51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0.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将报纸的版面宣传费调整至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17.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将其他收入调整至事业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69.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25.20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8.33万元,增长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08.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以及邮寄费、差旅费等各项业务工作。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8.76万元,增长5.11%,主要原因是日常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46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死亡抚恤以及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下降0.56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3.09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本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22.56%。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5.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本部门全体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较2022年年决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21.0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金上限基数调整。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6.76万元,主要原因是结余分配转入年末结转和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55.6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2.16万元,主要原因收不抵支。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9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67万元,下降8.31%。其中:基本支出82.14万元,项目支出101.8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8.09万元,支出决算为18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6%,差异率7.1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7.43万元,支出决算为16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9%,差异率5.61%。主要用于单位日常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以及邮寄费、差旅费等各项业务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9.78万元,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8%,差异率23.72%。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本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等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15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6%,差异率25.54%。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本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3万元,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6%,差异率12.04%。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本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1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类支出6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0%,主要预决算差异实有在职在编人数减少。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0.20 %。主要预决算差异因为三公经费等活减少、取消。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5%。主要预决算差异实有在职在编人数减少。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费。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3.3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9万元,降低19.8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54万元,增长51.6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和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11个,项目支出总额980.3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1个,本级项目支出980.39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目标不够具体,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不够规范,部门对预算绩效不够重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二是规范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与下年度经费预算相挂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