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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政协委员紧扣广西实际,积极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建言献策

2022-06-11 08:10:00 作者:黄 骏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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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政协委员紧扣广西实际,积极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建言献策——
新能源汽车呼唤更多贴心服务
 
  随着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绿色出行已成为人们的首选。如果细心观察就会发现,路上越来越多的车牌从“蓝牌”变成了“绿牌”;许多公共停车场也配备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小区地下停车场内也能看到充电桩的身影……最近刚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罗先生告诉记者:“新能源汽车出行具有能耗低、购车有补贴、保养简单便宜等优点,不仅经济实惠,而且响应了国家绿色环保和绿色发展的号召。”
 
  近年来,广西大力推广和应用新能源汽车,这是实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措施。新能源家用车作为道路交通的主体车流,在促进汽车产业发展、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和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
 
  据统计,2021年,全区新能源汽车生产和销售持续增长,全区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分别为48.62万辆和48.9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58.19%和157.08%,产量占全国比重达13.7%。
 
  为顺应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制定的一系列支持和鼓励政策,推动广西新能源汽车产业新发展,自治区政协委员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关注产业痛点堵点,从高速公路收费优惠政策、居民区充电桩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新能源电池产业强链补链等多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为广西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业发展献计出力。
 
  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起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释放内需潜力,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扩大居民消费,提升消费层次,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
 
  大力推动汽车产业碳减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与绿色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一环。
 
  据自治区公安厅统计,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区汽车保有量为833.8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25.09万辆,占比3%,全区增量汽车电动化率为12.9%,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三五”期间,柳州市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截至2021年11月底,柳州市已累计推广应用10.97万辆,占比全市汽车总量的11.33%,电动化率突破31%,出行率达30%以上。
 
  来自柳州市的自治区政协委员卫东表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柳州模式’,初步证明了电动汽车也能取代燃油汽车,用于人们日常交通出行,特殊行业暂时例外。新能源来源更方便、更经济实惠,也促进了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今年1至4月,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累计新增11292个,全区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总保有量分别突破30万辆和10万个。
 
  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崛起与快速发展,正在为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多措并举缓解充电难题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猛发展和技术上的不断突破,群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不断提高,愿意采购新能源汽车作为日常通勤工具的人群比例逐渐增加,但仍有不少人因受制于充电难问题而难以选择。
 
  南宁市青秀区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小区的新能源车主,多数都有自己的车位,业主可以申请安装使用。但是小区公共充电桩则是桩少车多,下班高峰期只能先到先充。”
 
  “因为小区比较老旧,有的是其他业主不同意,有的是物业公司不同意,就被否决了。”家住南宁市西乡塘区的新能源车主刘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之前向小区申请安装充电桩,物业和其他业主以充电安全无法保证、电力容量可能超负荷、物业管理难度增加等理由拒绝了他的申请。
 
  卫东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应推动新建小区提升充电设施比例。提倡已有的私人电桩通过“私桩共享”模式向其他业主开放。对老旧小区实行电力容量改造,按比例新增改造车位,按比例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在小区周边的公共区域,如符合条件的人行道、停车区等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前几年,长途出行的充电问题,是阻碍群众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另一大痛点。”卫东委员告诉记者,随着全区各地的充电设施日臻完善,未来新能源汽车长途出行将成为主流。
 
  据了解,截止2021年底,广西已有171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并投运充电桩1426个,区内新能源汽车长途出行的充电、补电难题得到缓解。
 
  卫东委员在提案中还建议,高速公路应适度执行3-5年差异化优惠政策,满足人们使用新能源汽车上高速公路的积极性。鼓励广大新能源私家车、网约车、出租车、物流车、载客大巴车、商务车、公务车等跨市跨区域运行,以节约交通能源成本,减少尾气排放。
 
  加强电池回收行业规范
 
  据统计,2020年我国退役的动力蓄电池已超20万吨,预计2022年将接近30.98万吨。
 
  “随着广西新能源汽车产销的高速增长,未来将有大量的退役新能源动力电池进入回收再利用环节。迫切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问题,提前考虑和布局相关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戴毅说。
 
  戴毅委员表示,我国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正面临三个突出的问题,一是回收渠道固定,主要由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市场化回收体系尚未形成;二是回收利用技术不足,新能源动力电池退役后仍有70%剩余容量可梯次利用,可低于30%后再进行拆解处置再利用;三是拆解处置市场不规范,拆解处置对企业的封闭环境、环保设备、环保工艺要求较高,若流入无资质企业,将存在重金属和电解液污染隐患。
 
  据了解,目前广西废旧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至今尚未有一家本地企业进入国家工信部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白名单。
 
  对此,戴毅与其他18位自治区政协委员,共同经过深入调研论证,认为广西已经具备建立新能源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的基础条件。他们在《关于加快建立广西新能源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的建议》提案中建议,打造行业龙头企业,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形成产业聚集效应,推动一批本地企业进入工信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白名单;建立回收利用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废旧物资回收信息平台为基础,实现对电池的追踪、管理;建议自治区出台相关文件,对电池溯源监管、回收利用、行业标准、技术研发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补齐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链
 
  广西依托丰富的锰矿资源、优越的地理位置以及多种优惠政策叠加的优势,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取得了快速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以生产锰酸锂、磷酸铁锂、三元正极材料等产品为主的桂西南、桂中北和沿海三大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
 
  针对我区新能源电池材料产品集中在产业链前端,附加值较低,而中、后端的精深加工及整装电池尖端企业十分缺乏,产业效益不高,部分核心原材料进口依赖严重等一系列短板,自治区工商联在提案中建议,建议结合我区现有资源,对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进行合理布局,推动形成协作互补产业链条。制定招商方案,争取把头部企业和关键节点企业引进来;对已入驻的头部企业,集中资源重点培育,推动研发新能源电池产品,提高精深加工度和附加值;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建立锰矿、锂矿、镍矿、钴矿等产业基地,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经济的供应链保障;利用沿海沿边优势,为新能源材料企业在港口码头、海关等开通“绿色通道”,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得益于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的强劲势头,我区新能源电动车产业发展迅猛,全区共有近30家规上电动车企业,主要分布在贵港、南宁、柳州、玉林等地,2021年销售量达到300多万辆,连续多年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
 
  “新能源电动车产业也是广西重要的绿色发展产业,新能源电池对新能源电动车产业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来自贵港市的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源龙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雄在提案中建议,应抢抓RCEP、“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等交融叠加的机遇,拓展国际市场空间;抓住珠三角等地新一轮产业转移机遇,全力强链、扩链、补链,加强电动车行业的综合治理,继续大力推动新能源电动车产业发展升级。□ 黄 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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