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玉梅:立足实际 创新方式 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城镇集中安置

2016-09-2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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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常委、贺州市政协副主席  唐玉梅

 

       把处在“一方水养不活一方人”的贫困地区农村群众移民搬迁到城镇集中安置,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从根本上实现脱贫的有效途径。2015年以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抢抓政策机遇,立足地方实际,创新安置方式,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安置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2015—2016年,我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48个,计划总投资36.52亿元,移民搬迁4608户20298人。截至今年8月底,已开工项目37个,开工率为77.1%,完成计划总投资的44.67%。部分安置区已完成住房建设,其余10个安置项目都已明确选址,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今年9月可全部开工建设。
 

       我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精准调查摸底,找准移民搬迁对象
 

       2015年,我市组建了精准识别工作队,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精准识别工作机制,采用“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识别法,按照“两入户、两评议、两审核、两公示、一公告”的程序,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新一轮精准识别工作。全市共完成了9.08万户38.96万人和587个有移民搬迁需求的自然村的建档立卡工作,实现了精准识别到村到户到人。在此基础上,今年3月,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重点对移民搬迁对象勾选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目前,全市已完成勾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25867户117054人。
 

       二、立足地方实际,创新安置方式
 

       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注重把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园区建设、生态旅游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以及特色优势产业培育结合起来,重点打造平桂管理区的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相结合、八步区的易地扶贫搬迁与园博园建设相结合、昭平县的易地扶贫搬迁与黄姚古镇旅游小镇建设相结合等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城镇集中安置示范工程。平桂管理区的扶贫移民与千亿园区建设相结合示范工程,主要依托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园区和平桂新城区建设,采取与西湾煤矿棚户区改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总用地面积6000亩,安置9111户41000人,规划建设安置住房、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碳酸钙石材加工贸易中心、农民创业园以及其它配套设施,已完成征地拆迁1600多亩,完成投资3.5 亿元。该工程在2015年被列入自治区级易地扶贫搬迁示范性工程,作为自治区重大项目统筹推进。
 

       三、搭建投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
 

       2015年整合各方面的资源组建了7个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投融资平台公司。这些投融资平台充分运用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及时与农发行、国开行全面对接,争取政策性金融支持,目前,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共获得银行贷款授信额度达51.95亿元,已提取了12.7亿元。此外,我市还充分利用各方面的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如平桂管理区整合了国有工矿区棚改资金、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债券项目资金、革命老区补助资金等共计1.86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房建设。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今年3月,我市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专责小组,驻组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明确工作分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着力解决群众“不愿搬、不敢搬,不知道怎么搬”的问题,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专责小组编制了《贺州市扶贫移民搬迁“十三五”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市易地扶贫搬迁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我市移民搬迁城镇集中安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项目用地落实较难、项目资金整合难度大等。这些问题和困难既有特殊性又带有普遍性。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需要自治区层面的政策支持才能得到解决。
 

       为此建议:
 

       一是建议自治区协调国土部门解决项目用地指标批复滞后问题,进一步简化用地指标批复流程,加快批复进度。同时,尽快制定出台建设用地先用后报实施细则,明确建设用地先用后报的条件和程序。
 

       二是建议自治区研究出台政策明确对移民安置住房建设进 行税费减免政策,并参照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执行。
 

       三是建议自治区出台整合资金具体实施办法,以有效指导项目县(区)对资金整合进行具体操作。同时,建议协调农发行简化贷款申请手续,加快放款进度,并由自治区财政适当负担部份利息,以减轻项目县(区)的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