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召开第33号提案办理协商会

2016-09-13 00:00:00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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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宁讯(记者 毛龄欧) 9月7日,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就《关于规范发展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案》(第33号提案)进行办理协商。

    这件提案是民建广西区委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由自治区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区委秘书长沈小松领衔督办。

    会上,提案者代表对提案的撰写背景和提案内容作说明;承办单位自治区农业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银监局、工商局分别通报了提案办理情况;提案者、与会委员、承办单位就如何规范发展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协商讨论。

    农民合作社在促进和带动周边农民和地区农业经济发展,加速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区农民合作社在发展中仍存在扶持力度不够,监管和指导力度较低、销售渠道和品牌意识缺乏、融资难等问题。对此,与会人员提出,强化对合作社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合作社人员的综合水平,完善配套政策,弥补监管漏洞;规范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化监督、指导和服务功能;有关部门应结合当地农业资源特点和优势,积极开拓市场,打造知名品牌,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金融机构应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建立、制定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评级制度及信贷管理政策,合理确定信用评级标准,同时加强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信贷投放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