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

创新提案工作机制的几点思考

2015-04-02 00:00:00 作者:黄伟华 来源:广西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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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推动发展的重要形式和广阔舞台。近年来,我市政协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建立和完善提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当前,我市发展正处在新的起点上,新形势新任务对提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认真总结这些年来我们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与创新提案工作机制,对于全面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人民政协履职实效,凝聚起建设幸福和谐防城港的强大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创新全局性机制

  提案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其内容涉及全局、办理牵动全局、效果影响全局。只有努力创新全局性机制,才能更好地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举全局之力推动提案工作。几年来,市政协每年多次召开主席会议、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提案工作,集中大量的人力、物力推进提案工作,初步形成了提案工作一年比一年好的良好局面。目前我市提案工作已经越来越广泛深刻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我们必须使之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提案更大的促进作用。一要建立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定期研究提案工作的机制。把提案摆上市政协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来抓,坚持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提案工作,坚持市政协常委会议听取市政府介绍提案办理情况、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特别要认真总结这些好做法,提炼成经验、上升为制度。制定重点提案产生和督办实施办法、提案审查立案实施办法、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定期研究提案工作制度,用制度的形式把这些好做法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二要建立全体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参与提案工作的机制。坚持以界别委员小组的形式,由提案法制委拟出方案、市政协办公室下发方案,各专门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委员走访承办单位活动、提案督办活动,确保每个委员参加活动达1次以上,委员参加率达80%,政协各参加单位参与率达100%。三要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提案工作的机制。邀请民众代表列席提案工作会议、参加提案工作活动。建立民众代表座谈会议制度,设立社区(村镇)社情民意联系点,及时把民意用提案的形式向政协提交,提高社会对提案的参与度。通过努力,形成政协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提案委专门抓、办公室协调抓、各专委会共同抓、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参与抓的全局性机制。

  二、创新服务机制

  提案质量决定提案价值,反映政协履职能力。几年来,我们坚持把提案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生命线来抓,突出抓好提案服务,推动提案由重数量向数量和质量并重的方向转变,每年涌现出一大批精品提案。但是,这些精品绝大多数来自集体提案,委员个人提案极少精品。原因是民主党派、工商联、政协各参加单位拥有人、财、物等资源,能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精品提案,委员个人受条件局限,难以形成高质量提案。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提案服务,打造更多精品提案。一要健全委员培训和提案调研机制。重点完善委员培训制度、提案调研制度。围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委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提高提案调研和提案撰写水平。及时整理提案征集目录、编印提案工作手册、提案选编供委员参考。建立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邀请政府综合部门到会介绍提案征集方向和重点,坚持把委员按界别小组开展提案调研活动,划拨专项经费,推动提案调研深入开展,让委员个人提案多出精品、集体提案出更多精品。二要健全提案征集工作机制。变以往提案征集工作由提案法制委抓为各专门委员会协同抓,每年由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市政协办公室的部署,组织本专门委员会对应的界别委员小组,采取召开动员会议、下发提案征集选题参考、组织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提案征集工作。三要健全提案审查机制。将原来提案组初审、提案法制委员会复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三级审查,改为提案组初审、提案法制委员会复审、各界别委员小组复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四级审查。对内容相近的提案做并案处理,对只说“病情”不开“药方”的提案,转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处理。

  三、创新协调机制

  提案协调关系到提案的建议能否得到采纳,提案的作用能否得到发挥。近年来,市政协每年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拓展提办双方协商的平台,拓宽提办双方沟通的渠道,使一大批提案办理达成共识,取得如期效果。但是,提案办理质量总体上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表现为重点提案由于协调得好、跟进得紧,办理质量高,其他提案办理质量往往不尽人意,一些委员不满。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提办双方的沟通与协调,形成提案办理的合力。一要强化“提”“办”双方联系沟通机制。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跟踪提案承办单位,随时了解提案办理情况。及时把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向提案者通报,征求他们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把提案者的意见向承办单位反馈,让双方相互了解、达成共识。坚持走访承办单位、召开提案工作汇报会、开展提案现场督办会,创造条件让提办双方进行面对面的协商与交流,共同推动提案办理落实。二要强化重点带动与全面跟进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方法,突出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跟进协调,让重点提案良好的办理效果带动面上办理工作深入开展。在跟踪重点提案承办“大户”的同时,及时协调其他单位提案承办工作,推动提案办理总体效果不断迈上新台阶。三要强化提案工作向社会民众公开机制。通过媒体让民众走进提案、让提案走进民众。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与合作,整合力量宣传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积极开展提案调研、积极撰写提案、积极参与提案督办、促进提案办理的感人风采,宣传各承办单位认真采纳提案建议、推动提案落实的先进事迹。选择部分提案和办理答复在我市媒体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使政协委员更加注重提案质量,承办单位更加重视办理质量,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提案工作。

  四、创新督办机制

  这是增强提案办理实效的重要举措。几年来,我市政协积极探索提案督办方式,既有政协牵头督办,又有承办单位主动督办;既有政协组织委员参加督办,又有承办单位邀请委员参与督办,初步形成了政协机关主动、承办单位积极、委员热情参与的督办工作格局。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督办机制,不断巩固和拓展提案工作的良好局面。一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机制。每年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中筛选一些精品提案报请市委领导阅批,由市委办公室负责办理答复,书面向市政协常委会议通报办理情况,并建立市委领导批示与督办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的制度,让提案督办转化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形式。二要完善党委、政府、政协共同督办提案机制。健全每年提案交办督办工作制度,明确市委、市政府、市政协提案工作的责任。筛选一批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重点提案,以提案摘报的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阅批,进一步增强督办效果。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制度。每年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联合印发督办市政协重点提案的通知,明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每人牵头督办一件重点提案,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带队督办,提升提案办理的工作层次。三要完善有关部门联合督办提案机制。建立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督办提案制度,每年由市政协提案法制委牵头,开展提案督办活动,共同分析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办理措施,促进承办单位开展现场办理、重点办理,推动承办单位完善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五、创新激励机制

  在提办双方引入激励机制,是我市提案工作的重要经验。近年来,我市把提案办理作为承办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市政协每两年开展一次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优秀提案评比表彰活动,在提案工作引入了激励机制,给提案工作注入了新鲜动力。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我们要切实把握好当前提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与创新提案工作激励机制。一要强化提案工作考评机制。坚持把办理提案作为承办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承办单位是否重视提案工作、是否与提案者充分沟通、是否切实解决有关问题,对办理工作的时间、进度和与委员联系、走访、协商、回复等办理操作进行统一规范,建立提案办理质量评分标准,实行计分量化,分值侧重于提办双方面商率、问题解决率、委员满意率。组织委员对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二要强化提案工作激励机制。健全提案工作评比表彰奖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评比表彰办法,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评比表彰活动,在委员全体会议上表彰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努力营造广大委员和提案承办单位“学、比、赶、超”的浓厚工作氛围。三要强化提案工作动力机制。根据社会阶层的变化和新兴职业的出现,增设政协法律界、农民工界等界别,使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成为政协成员,拓展提案覆盖面、增添提案新动力。每年召开全市提案工作座谈会,通过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使提案工作常抓常新、充满活力。加强对委员的履职考核,重点考核委员每年是否提出一件提案、是否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是否参加一次视察调研、是否撰写或参与讨论一篇调研报告、是否为民办一件好事实事,使委员形成运用提案履行职责的自觉行动。

  (作者:市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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