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

放宽外国人(含境外人员)、外地人在防城港市购房限制条件的建议

2015-02-11 00:00:00  来源:广西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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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属于三线外的城市,城市规模尚小,常住人口仅为91.4万多人,但城市可塑性很强,有着很大的规划开发建设空间。据悉,全市一季度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值得指出的是一季度我市新签约外来投资项目7个,总投资16.1亿,项目履约率100%。有项目就会有人来,有人来经济就会发展,房地产业将随着经济良性发展而发展。

    受“国五条”及其细则的影响,防城港市房地产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有所减少。“国五条”细则加大二手房20%个税,或直接影响我市一季度二手房市场。

    在这几年的房地产业发展中,防城港市购房刚性需求不大,地方住房供给已趋向饱和,原已投资建成的商品房销售停滞,在限贷、限购的双重压力下,企业资金回笼较慢,投资企业有地不敢购,购地后不敢建,严重影响了地方房地产业的良性发展。另外我市属边境城市,特别是东兴开发实验区的推进,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有大批的华侨、归侨有受吸引进行大量置业的可能性,这部分持外籍身份,以及边贸来往外籍人士,想在我市购房时,受国家对外籍人员的限购政策影响较大,在中国境内购房自用或给境内亲属使用,限购一套住房已不能满足这一群体的需求,因此在房地产业发展上,建议放宽政策,不予限购,营造有利条件,给予边境地区加快发展。

    建议:一、外籍购房者一般规定是要在本地工作满一年,并且有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求学或者事业类的纳税(按国内公民购房契税政策),建议给予外籍在防城港购房者可享受首次购房契税适当减免(或减半)优惠政策。

    二、在鼓励外地人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和外国人在我市购房方面,可规定“凡在防城港市新购商品房总额在20万元以上并且经济收入达到防城港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外地买受人,可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经市公安局审批,为本人或直系亲属办理户口。对于在防城港市购买商品房的外国人,给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参考满洲里)

    三、如果其配偶是中国人,可由其配偶作为购房人申请贷款,外国人的收入可以做为还款资质审核的一个因素。

    四、建议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共同拟定的《市外商投资企业高级人才购房专项奖励暂行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外籍高级人才在购房时,可以享受到最高相当于其上年度已缴个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奖励。《办法》界定的适用企业范围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经认定且注册资金全部到位的以下各类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性公司或创业投资公司、采购、分销、结算、研发中心(市商务局批准并经市科委认定的外商投资研发机构);银行、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参考北京)

    五、建议由试验区政策法规部认真深入调研之后提出相关外籍人在防港购房优惠政策,上报并争取国家支持(可结合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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