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

城乡居民收入倍增的几点建议

2015-01-21 00:00:00  来源:广西政协网
【字体:

关于城乡居民收入倍增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文教体卫委
(2013年6月)

    一、转变观念,增强共识

    一要转变过去那种“经济发展的速度上去了、GDP的总量和规模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的水平和质量就会自然提高的观念,转变以前那种重视经济指标而轻视社会指标、重视发展的过程而忽略了发展的目的的行为意识,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是手段而改善人民生活才是目的价值评价观念,强化居民收入同经济发展的同步增长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二要充分认识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我市十二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坚持上下联动,协调推进;三要始终坚持“分好蛋糕”基础是“做大蛋糕”,只有加快发展才能促进和保障城乡居民收入倍增,从而千方百计加快发展,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者报酬增长和生产率提高同步,通过创造社会财富增加居民收入;四要选准选好实施倍增计划的突破口,重心在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构建“橄榄型”的财富分配结构。坚持以促进就业创业为基础,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不断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占全部人口的比重,规范调节高收入群体收入,尽可能减少收入悬殊差距,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促进扶持全民创业,扩大居民收入来源

    一是促进科技创业。以政府为主导,依托工业园区和创业基地建设,吸引市内外科技领军企业和人才到我市创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发展;二是实施财政奖励。对在本市优先和重点发展产业领域或行业新创业的企业,吸纳就业规模、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等达到一定条件的,由政府按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的30—50%给予奖励。放宽融资支持。适当扩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放宽小额贷款额度,鼓励本市户籍人员创办微小型企业。加大税收优惠,对持《就业失业登记》人员、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项目实行更为优惠的减税措施;三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更具导向性、可操作性的就业扶持政策,推动就业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大力发展服务业、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为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对录用就业困难、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用工补贴。进一步完善对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的减、免费计划。

    三、以惠民富民为导向措施,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要通过健全法律法规、优化税收体制和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国民财富合理地向中低收入群体流动。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尽快出台土地物权法配套法规,让农村居民对承包土地拥有长期物权的前提下,能够充分享受土地流转的增值收益。积极扶持投资服务机构和理财机构发展,鼓励引导居民将各类中长期储蓄转为各类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要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提升居民理财水平,拓宽居民金融投资渠道,提高居民的股息、利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要将教育、医疗、保险、养老金等必要、重大支出作为税收减免和抵扣的重点,以稳定居民收入的增值和保值。要在增加居民收入的同时,防止通货膨胀,避免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成为物价上涨的借口,演变成为“物价水平倍增计划”,反使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