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

合力营造钦州市“守法诚信”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2015-05-07 00:00:00 作者:潘瑜 阮丽燕 来源:钦州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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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钦州市工商联深入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搭建“政企联动”、“法企联动”、“媒企联动”三大服务平台,服务非公企业解难题、维权益、树形象,致力营造“守法诚信”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助推“诚信企业”、“法治企业”建设,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一、搭建“政企联动”服务平台,为非公企业排忧解难

    (一)定期举办政企沟通沙龙活动。组织民营企业与政府开展对话交流,为会员企业开展生产经营、融资、用工、项目推进、政策咨询等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两年,每年召开一期“市长接待日”(工商联专场),对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责任分解、限期落实,促进问题依法解决,受到企业家好评。

    (二)建立市领导服务会员企业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三个年”活动市领导联系项目(企业)责任表〉的通知》精神,把外地驻钦商会列进市领导联系服务责任范围,市工商联为责任牵头单位。在2014年开展的“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共为53家工商联会员企业协调解决了生产、用地、用工、融资等困难和问题。

    (三)助推市委市政府层面为企业健康发展服务。一是建立健全非公经济专题会议制度。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1次非公经济发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实施市长企业接待日制度。市长每月安排不少于1个工作日接待非公企业负责人,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为非公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咨询和服务。三是畅通举报维权渠道。完善市长热线和非公企业投诉平台,涉及非公企业投诉的联合处置机制,5个工作日内回复企业诉求。市工商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助推政企沟通,为非公企业服务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搭建“法企联动”服务平台,为非公企业依法维权

    (一)与市检察院建立非公经济法律服务联合机制。在联合建立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机制基础上,2014年,在市工商联挂牌成立“钦州市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并制定服务工作制度。一是工作联络员制度。市检察院派一名优秀的中层干部到市工商联挂职;指定具体联络员,定期派联络员到“工作站”指导法律维权工作。二是联合走访民营企业制度。每年联合开展一期由两部门领导带队的走访民营企业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教,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听取企业对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为会员企业提供定向服务。联合市检察院与6家会员企业建立定向服务,两部门班子成员分别与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并与企业签订《服务企业发展意向书》,提供“订单式”维权服务。

    (二)与市法院搭建民营企业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2014年,市法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半年召开一次。由市工商联每季度向企业发放《企业司法需求调查问卷》,征求企业经营中需解决的法律问题,收集汇总后提交市法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会上,市法院指派法官答疑解惑。二是设立民营企业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室,明确“调解室”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调解室” 从节约成本、平衡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依法调解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典型案件反馈协调和通报机制。针对案件审理中涉及民营经济的案件,市法院向市工商联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建议,帮助纠正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堵塞经营漏洞,增强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提高防范法律风险能力。

    (三)探索与市公安局搭建联系协作机制。一是加强情况交流沟通。市工商联收集并反馈会员企业需公安机关解决的问题,市公安局宣传有关政策法规、通报社会治安状况、提醒需加强防范的重点问题。二是开展专项活动。围绕社会治安、企业经营防范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座谈交流、专题论坛等活动,探索改进的对策措施。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双方商定议题,成员单位负责人及重点民营企业代表参加。双方分别设立联络员,负责各项联系协作事宜与信息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搭建“媒企联动”服务平台,为非公企业树形象。

    (一)搭建宣传信息平台。用好钦州日报社、钦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钦州总商会》等自有媒体和网站、微信群、企信通等新兴媒体,宣传和解读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刊发经验材料和调研文章,公布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和商事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加强项目、产品、用工信息服务,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推进企业诚信经营。

    (二)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联合市检察院、市法院,以专题法制讲座、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对典型案列分析等形式,为会员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6次,发放宣传资料380多份,增强了会员法治意识。积极组织非公人士外出学习培训,共组织13批368人次赴外地参加各类培训班。截至目前,共接受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的非公人士达1.8万人次以上。

    (三)引导参与公益事业。一方面,非公企业积极参与扶贫,把个人的致富和当地农民的共同富裕相结合。如宇峰、园丰等非公企业紧密联系农户,与农户结对子,充分利用公司的资金、技术和销售的优势,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当地党员群众致富。另一方面,按照“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要求,民营企业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近年来,全市非公经济人士共为捐资助学、扶弱助残、新农村建设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捐资捐物1690多万元,为全市非公企业树立了新形象。

    近年来,钦州市工商联深入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搭建“政企联动”、“法企联动”、“媒企联动”三大服务平台,服务非公企业解难题、维权益、树形象,致力营造“守法诚信”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助推“诚信企业”、“法治企业”建设,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一、搭建“政企联动”服务平台,为非公企业排忧解难

    (一)定期举办政企沟通沙龙活动。组织民营企业与政府开展对话交流,为会员企业开展生产经营、融资、用工、项目推进、政策咨询等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两年,每年召开一期“市长接待日”(工商联专场),对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责任分解、限期落实,促进问题依法解决,受到企业家好评。

    (二)建立市领导服务会员企业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三个年”活动市领导联系项目(企业)责任表〉的通知》精神,把外地驻钦商会列进市领导联系服务责任范围,市工商联为责任牵头单位。在2014年开展的“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共为53家工商联会员企业协调解决了生产、用地、用工、融资等困难和问题。

    (三)助推市委市政府层面为企业健康发展服务。一是建立健全非公经济专题会议制度。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1次非公经济发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实施市长企业接待日制度。市长每月安排不少于1个工作日接待非公企业负责人,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为非公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咨询和服务。三是畅通举报维权渠道。完善市长热线和非公企业投诉平台,涉及非公企业投诉的联合处置机制,5个工作日内回复企业诉求。市工商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助推政企沟通,为非公企业服务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搭建“法企联动”服务平台,为非公企业依法维权

    (一)与市检察院建立非公经济法律服务联合机制。在联合建立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机制基础上,2014年,在市工商联挂牌成立“钦州市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并制定服务工作制度。一是工作联络员制度。市检察院派一名优秀的中层干部到市工商联挂职;指定具体联络员,定期派联络员到“工作站”指导法律维权工作。二是联合走访民营企业制度。每年联合开展一期由两部门领导带队的走访民营企业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教,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听取企业对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为会员企业提供定向服务。联合市检察院与6家会员企业建立定向服务,两部门班子成员分别与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并与企业签订《服务企业发展意向书》,提供“订单式”维权服务。

    (二)与市法院搭建民营企业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2014年,市法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半年召开一次。由市工商联每季度向企业发放《企业司法需求调查问卷》,征求企业经营中需解决的法律问题,收集汇总后提交市法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会上,市法院指派法官答疑解惑。二是设立民营企业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室,明确“调解室”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调解室” 从节约成本、平衡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依法调解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典型案件反馈协调和通报机制。针对案件审理中涉及民营经济的案件,市法院向市工商联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建议,帮助纠正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堵塞经营漏洞,增强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提高防范法律风险能力。

    (三)探索与市公安局搭建联系协作机制。一是加强情况交流沟通。市工商联收集并反馈会员企业需公安机关解决的问题,市公安局宣传有关政策法规、通报社会治安状况、提醒需加强防范的重点问题。二是开展专项活动。围绕社会治安、企业经营防范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座谈交流、专题论坛等活动,探索改进的对策措施。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双方商定议题,成员单位负责人及重点民营企业代表参加。双方分别设立联络员,负责各项联系协作事宜与信息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搭建“媒企联动”服务平台,为非公企业树形象。

    (一)搭建宣传信息平台。用好钦州日报社、钦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钦州总商会》等自有媒体和网站、微信群、企信通等新兴媒体,宣传和解读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刊发经验材料和调研文章,公布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和商事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加强项目、产品、用工信息服务,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推进企业诚信经营。

    (二)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联合市检察院、市法院,以专题法制讲座、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对典型案列分析等形式,为会员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6次,发放宣传资料380多份,增强了会员法治意识。积极组织非公人士外出学习培训,共组织13批368人次赴外地参加各类培训班。截至目前,共接受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的非公人士达1.8万人次以上。

    (三)引导参与公益事业。一方面,非公企业积极参与扶贫,把个人的致富和当地农民的共同富裕相结合。如宇峰、园丰等非公企业紧密联系农户,与农户结对子,充分利用公司的资金、技术和销售的优势,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当地党员群众致富。另一方面,按照“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要求,民营企业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近年来,全市非公经济人士共为捐资助学、扶弱助残、新农村建设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捐资捐物1690多万元,为全市非公企业树立了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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