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南宁兴宁区政协多措并举促提案办理“立竿见影”

2019-02-23 16:07:00 作者:罗中怡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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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仑大道三塘垃圾中转站正式投入运营,沿线环卫设施不断完善,打造昆仑大道示范道路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政协委员建议只要‘说得对’,党委政府都会认真采纳,把意见建议办实。”日前,参加南宁市兴宁区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的政协委员由衷地感慨。

 

  近年来,兴宁区政协在狠抓政协提案质量建设,不断提高委员提案“言值”,力争在建言“说得对”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加大提案办理工作力度,促提案办理有成效、有影响,充分发挥了提案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建章立制推动提案办理协商是兴宁区政协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举措。城区政协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从提案办理协商的定义、协商主体、协商的原则、协商的形式、协商的内容、协商成果的运用、组织领导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提案办理协商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什么、协商成果如何转化等内容,力促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答复前,主动通过提案现场答复会、提案办理联席会与政协委员进行协商,实现委员对承办单位的监督,从而避免了委员在评价提案办理工作时身不由己,勉强勾“满意”的现象。

 

  同时,落实党政领导领办提案制度和政协主席督办重点提案机制,每年按提案总数10%至15%比例,选择事关大局、群众关心、综合性强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由党政领导领办,政协主席会议督办,将重点提案列为城区年度督办内容,督促各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工作与本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发挥重点提案示范和促进作用,提高政协提案的落实率。落实提案办理“回头看”和民主评议提案办理督查机制,通过提案办理“回头看”等方法,协调承办单位,努力创造条件,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

 

  积极推行提案办理“微协商”制度。选择一批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涉及办理部门较多、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召开提案办理“微协商”会议,组织提案者与承办单位进行办理协商。

 

  兴宁区政协还积极探索提案办理与民主监督结合,将提案办理纳入民主监督范畴,落实到各委员活动小组,把提案办理监督作为年度小组活动内容之一。2018年,将镇区改造、共享单车停放管理、食品安全、养殖业投入品使用监管、学校门前道路交通管理、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作为民主监督内容,改变过去委员提交提案后就完成任务的做法,让委员参与提案办理过程,表达提出提案的真实意图,特别是对一些表达不清的建议进行面对面阐述,对建议中考虑不全面的问题重新进行探讨,受到广大委员的欢迎。 (罗中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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