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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推进以养老为重点的服务业发展”专题协商会发言摘登

2015-05-22 00:00:00  来源:广西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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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2日,自治区政协召开“推进以养老为重点的服务业发展”专题协商会。河池市政协副主席韦凯钟、南宁市政协副主席黎四龙、农工民主党桂林市委副主委周长山、民进钦州市工委主任张经旭、民建广西区委主委钱学明、桂林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谢玉华围绕进一步“推进以养老为重点的服务业发展”分别作专题发言。现将他们的发言进行摘登,以飨读者。


韦凯钟委员的发言

——发挥长寿之乡优势  建设世界一流养生养老基地

    自2013年7月自治区将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纳入广西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之一以来,特别是2014年国际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启动以来, 旅游区内的东兰、巴马、凤山(下称“东巴凤”)三县因其神秘的长寿现象、得天独厚的生态养生环境,被公认为世界上最理想的养生胜地。国务院批复通过的《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指出:“合理布局养老、老年护理、康复医疗等机构,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吸引国内外老龄人口安享晚年,重点建设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14次提到了“养老”。可以说,构建东巴凤国际养生养老基地,时机已经成熟。建设以东兰、巴马、凤山三县为中心的国际养生养老基地,对于做大做强生态养老产业、助推革命老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议:

    一、科学规划,合力打造东巴凤国际养生养老基地

    应围绕国家正在实施的“一带一路”总体战略,统筹规划、统一部署,高起点、高标准地对“东巴凤国际养生养老基地”建设进行总体规划,研究编制层级清晰、功能完善、适度超前、涵盖面广的国际养生养老基地发展规划。

    二、坚持标准,按国际接轨要求推进养生养老基地建

    网络建设上,要实施乡村水、电、路、通讯“四到家”工程,确保景区水、电、路、网络全覆盖。交通建设上,要加快构建以“铁、公、机”为主骨架,干线公路、景区专用道路为补充,高效便捷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努力实现旅游区交通互通互联。医疗机构上,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建议将广西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区人民医院列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和东巴凤国际养生养老基地的医疗保障机构;金融机构上,为养老机构设施、养老地产项目、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医药及保健品制造企业等提供信贷支持,支持“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三、科学定位,按国际康体旅游目的地目标推进旅游区建设

    自治区对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和养生养老产业可定位为:养老不是养病,保健不是治病,将东巴凤建成国际康体旅游目的地。赋予相关政策,为实现产业跨越式发展探索路子,推动现代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

    四、政策扶持,助推养生养老基地快速发展

    一是吃透《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精神,用足、用透《规划》赋予的各项政策;二是面向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高起点建设东巴凤国际养生养老基地,并成为广西与东盟甚至世界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先导产业,积极助推我区经济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养老产业政策体系,研究出台产业子领域专项政策;四是对东巴凤国际养生养老基地实行倾斜政策和优惠政策,特别是在用地指标、安排用电、项目审批、税收减免等给予倾斜;五是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融合,逐步推广“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六是将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纳入医保范围,提高养老综合服务能力。

    五、推行“六个统一”,拓宽养生养老基地融资渠道

    东巴凤三县属国家级贫困县,财力薄弱。自治区层面应进行统筹安排,对东巴凤国际养生养老基地项目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推介、统一对外招商、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经营,拓宽投融资渠道,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困难问题。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河池市政协副主席)

 

黎四龙委员代表自治区工商联的发言

——深化改革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产业

    我区养老产业整体尚处初步发展阶段,民间投资的养老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层次不高,目前,全区已建成各类收养性养老服务机构近1500个,其中民办仅占10.6%,而江浙等发达地区,民办养老机构占比接近50%。广西民营养老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主要原因有:一是对民办养老服务的定位局限于福利性。民办上规模、上档次的中、高端养老极少。二是民办养老机构土地使用受到政策限制。三是民办养老机构融资渠道不畅。四是政府补贴少。我区目前执行的补贴标准是2007年的标准,每张床最高不超过3000元。为此,建议:

    一、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组改制,发展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

    改革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和运营体制,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补助贴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或控股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通过竞争择优方式,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向乡镇、农村等地区投资养老产业,弥补公办资源不足问题。

    二、坚持对外开放方针,积极引进区内外民营企业参与广西养老服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依托桂北休闲旅游养生养老试验区、桂西养生养老长寿产业试验区、南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北部湾国际滨海养生养老产业试验区四个综合改革试验区规划建设,将养老服务业作为吸引外来资金的优先领域,鼓励区内外资本参与我区养老服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和运营,落实享有同等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大量投入中、高级养老公寓、“候鸟式”异地休闲养老基地建设,把高端营利性养老服务产品发展成广西新兴产业。

    三、制定并落实优惠保障政策,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事业

    尽快出台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配套的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促进民办与公办福利性养老机构公平竞争。一是落实土地供应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的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优先保障供应,地价上给予适当优惠。鼓励各类养老机构以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在农村兴办的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依法获批后可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二是落实医疗服务政策。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方式的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城乡医疗保障定点范围,支持医保结算。三是落实水、电供应等政策。用水、用电、用气、取暖、电话、电视、宽带互联网等费用,按居民收费标准或服务价格收费。四是对民营企业捐赠给养老机构的支出,准予捐赠民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推动养老服务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

    四、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开发养老服务产品

    一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开发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开发老年宜居商品住宅,或在现有商品房存量基础上改建老年宜居社区,在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三是积极引入民营企业开展物联网、互联网智能养老运用示范点建设,对开发老年家庭安防、医疗监测、远程诊疗、老年电子商务、智能小区等技术创新养老产品的企业给予研发补贴。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南宁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

 

周长山委员的发言

——推进金融创新  构建养老现代服务业

    养老服务业发展所面临的最大瓶颈之一就是资金短缺。要解决我区养老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就必须改革现有的融资机制,逐步建立起以财政拨款为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融资为核心, 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新型融资机制。为此,建议:

    一、制定产业规划,明确养老服务业发展思路

    我区应尽快制定符合我区地域特点的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充分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养老服务业发展思路,强化对养老服务业的引导和支持,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产业政策,给予养老服务业扶持政策以及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业。

    二、破解条框分割难题,理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制

    只有在实现全国统筹的前提下,才能将分散的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给更专业的机构进行投资。将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彻底分开,做实、完善个人账户,是进行投资的前提条件;而个人账户的做实,需要各级政府明确责任,弥补历史债务。对于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应该实施分类投资的方式。与此同时,应允许个人具有较大投资选择权,可以在股票、债券、基金、商业年金等多种资产中进行配置,健全专业投资顾问机构职能,做好投资监督与风险监控。

    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综合融资平台

    通过银行、保险公司、信托业积极参与,建立多渠道的养老服务业融资平台,构建多种投资模式。例如股权投资、股权合作、全资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商业银行通过基金账户托管、客户资源,代理保险,产品创新等提供养老专业化的服务。

    四、建立专业的金融扶持养老产业园

    社会资金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抓住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机遇,建设一批功能突出、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集休闲养生、老年教育、特色医疗于一体的养老服务基地和产业群,打造养老产业品牌。吸引养老服务企业入驻,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形成一批竞争力强、有实力的养老服务企业集团,兴办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的金融支持和专项的产业扶持基金,为老年群体打造带有创新金融特色的产业园区。

    五、积极开发、丰富养老服务金融保险产品

    金融、保险公司应抓住人口老龄化的机遇,充分重视老年保险消费市场,为老年人量身打造更多的保险产品,弥补市场的空白。如“倒按揭”模式(又称以房养老)、资产入股养老、老年旅游保险等,在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出行保障的同时,还可以促进新型保险产品的研发,丰富保险产品市场,优化保险产品结构,创造保险收益。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农工民主党桂林市委副主委、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院长)

 

张经旭委员代表民进广西区委的发言

——加快推进广西“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建设

    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的现象已适应不了新形势的需要,发展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势在必行。广西在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建设方面比较滞后,迄今大型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几乎一片空白。因此,加快推进广西“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建设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建议:

    一、实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

    目前,“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涉及的民政、卫计委、社保三条主线呈分立状态,受限于部门工作壁垒难以实现政策协同,亟需政府的顶层设计。

    (一)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准入与管理机制。一是根据“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目标定位,明确“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的性质、服务对象、服务主体、服务范围、机构设置标准、从业人员上岗标准以及具体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的政策措施。二是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实施“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政策。三是根据“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的资金投入、设备配置、医疗水平等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加强全面监管。

    (二)多渠道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建设。一是在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在符合准入条件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养老机构中创办医疗机构。要落实优惠政策,确保非公立和公立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享受同等待遇。二是鼓励部分医院增设医养结合服务功能。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将部分城、镇一级或二级医院(包括厂企医院)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增设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三是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横向合作。四是鼓励社会力量新建符合“医养结合”标准的专业护理院。

    二、加大“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

    一是制定实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建设扶持政策。对新建和改建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按照不同标准给予每张床位5000—10000元的资金补助;对于“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二是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定点护理机构内的失能老人,按照每人床日费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给入住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养老机构,每年每人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入住养老机构的五保对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建立护理补贴制度,按失能失智程度分等级核定补助标准。三是对符合准入标准的民办“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运营贷款,给予必要的财政贴息优惠政策。

    三、拓宽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渠道

    一是民政部门建立专项发展基金,引导、支持民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二是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设立养老基金会,募集国内外社会资金,参股或控股一批资质良好、运行规范、群众满意的民营养老机构。三是鼓励民营企业自主筹措资金,建立股份制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四、加强教育培养,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鼓励我区中高等护理院校增设医养结合型护理专业。二是利用中高等护理院校和医疗机构的资源,对社会养老护理人员进行在职培训、岗位等级培训。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建立养老护理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和职称评定体系。四是提高老年护理行业的整体待遇,将其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设立政府特殊岗位补贴,提升养老护理人员工资福利。五是自治区财政每年划拨一定的经费,用于鼓励开设的养老护理机构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民进钦州市工委主任)

 

钱学明委员的发言

——养老模式需要“适销对路”

    经过长期跟踪、深入调研,我们发现养老服务业存在几个突出的问题:

    一方面养老床位不足,另一方面养老院入住率不高;

    一方面家庭养老面临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多数老人都不愿意离家去养老院;

    一方面养老行业非常缺乏医疗护理等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大量医护人员宁愿转行也不愿意进入养老机构;

    一方面社会普遍认为养老服务是朝阳行业、潜力很大,另一方面又没有大机构、大财团进入这个行业。

    上述种种矛盾现象表明:目前养老服务没有做到“适销对路”,经营模式不能满足养老需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环境还不理想,对人才、资金等等吸引力还不够。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理清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几个关键问题:

    1.分清责任:党和政府提出“保障人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但是养老服务是多层次的、差异化的,不同的阶段需求各不相同,不同的人更是千差万别。公办机构只能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保障社会公平;差异化和高端的养老需求,必须培育民营机构来提供。

    2.认清文化:养儿防老、四代同堂、尊老爱幼、重视亲情是我国的传统文化。尽管家庭养老负担越来越沉重,子女仍不便将父母送到养老院去,老人更不愿意离开家庭,远离熟悉的环境和亲友。

    3.理清需求:养老服务内容可分为家政、护理、医疗、精神慰籍等。对老年人来说,医疗保健是最重要、最不可或缺的,医疗护理是基本的养老需求。

    因此,养老服务既要提供专业的家政、护理、医疗服务,又要来自家庭、亲友的亲情友情。“适销对路”的养老服务必须就近、方便,家政、护理、医疗无缝衔接。

    国务院提出要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我们理解,这个体系不是居家、社区、机构各自独立、自成一体,而是三者形成一个整体。这样,机构作为龙头,它的分支机构进入住宅小区,服务送到家庭,不管老人是在家里、在社区、还是在养老院,都能享受到由机构提供的专业规范的家政、护理、医疗服务,真正体现机构的支撑作用。只有当专业化的机构能进入小区、服务送到家庭,“社区为依托”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居家为基础”才有足够的底气。

    根据这样的理解,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坚持公办保基本,民办满足多样化需求。

    政府的责任不在于大包大揽,而是在保证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和管理好养老服务市场,确保民办养老机构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2.坚持医养融合,提供“一条龙”方便服务。

    医养融合,提供“一条龙”服务,才能最大限度方便快捷地满足养老的需求,既增强机构对老年人的吸引力,又提高机构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

    3.扶持行业龙头,发展连锁经营。

    医养融合的养老机构总部包括医院和养老配送中心,其服务网点可以遍布生活小区,实现规模化连锁经营,既拉近机构与家庭的距离,又增强自身发展能力。

    4.住宅小区配建养老用房,养老机构进驻小区。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住宅小区应当配建养老用房,方便养老机构进入,实现专业化养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总之,通过建立适销对路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实现医养融合、专业机构进社区、专业服务进家庭,就近方便养老。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区委主委)

 

谢玉华委员代表桂林市政协的发言

——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桂林市总人口为498.84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70.1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77%。从2008年开始,桂林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建28个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近八万居家老人提供了餐饮、家政、娱乐、康复、保健等诸多服务。催生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对居家老人安度晚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桂林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缺乏,覆盖面窄,专业服务队伍匮乏,服务层次低, 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而现有老年人的经济支付能力普遍偏低,不愿意花钱购买老年人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运营举步维艰。同时,养老服务缺乏统一标准,亟待加强规范性建设。为此,建议:

    一、抢抓机遇,营造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平台

    一是抓住桂林建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良好契机,力争把桂林市作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示范基地。在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建设、税收政策、物价政策等诸多方面享有更多优惠。

    二是支持企业经营居家养老服务,对在工商部门注册、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其符合相关规定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使市场化养老项目享受国民待遇。

    二、建立和完善六种机制,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业跨越发展

    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管理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四是建立和完善服务队伍建设机制。五是建立和完善投资收益机制。六是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产业化机制。

    三、坚持市场为导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

    一是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养老项目投资力度,项目建成后再以公办民营的形式走向市场。同时,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进一步扶持其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优秀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引领作用,推动桂林市居家养老服务上形成项目齐全、功能完善、质优价廉的产品供给系统,并可持续发展。

    三是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四、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为有效解决居家养老服务场地问题,在新开发小区必须免费提供200平方米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对已建社区留有的老年人活动场所要及时开发利用,向社区内或邻近社区老人开放。

    二是为切实解决部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发的服务项目工作量不饱和的问题,民政部门应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指导,做好辖区内老人对服务项目需求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工作,避免项目开发的盲目性。

    三是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管理。建立由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街道(乡镇)和居委会(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

    四是民政等部门应紧紧抓住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契机,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步伐,宣传、推介桂林市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积极用好市内外、境内外、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桂林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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