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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新区建设”专题协商会发言摘登

2012-10-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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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征地拆迁难题 推进城市新区建设
自治区政协常委、民建广西区委主委  钱学明
   
    城市建设用地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征地拆迁是当前推进城市新区建设的首要难题。如何破解难题,已经成
为当前推进城市新区建设的关键。农民希望利用违法建筑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而政策又不允许对违法建筑作出补偿,两者意见截然相反,决定了征地拆迁的谈判难度。
    因此,制止违法建设不但是当务之急,更是新区建设的长久之计。
    违法建设的成因分析:一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被征收的农村土地很快增值。二是农民从征地补偿中获得
的利益相对较少。三是城市政府对城市规划区实行规划控制,限制或禁止规划区内新建农民住宅。四是农民拥有住房的现状差别很大。五是在征地拆迁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对违法建筑普遍给予了一个数量不等的补偿,而且补偿的标准有逐年增高的趋势。
    制止违法建设势在必行,主要可以采取以下两个措施:
    一、先行实施新农村建设,满足农民家庭住房需求,有效制止违法建设
    根据城市新区建设的进程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规划控制区的村庄实施新农村建设。按城市小区标准
建设的新农村住宅小区建成后,实施新旧住房置换。按照农民家庭人口和现有住房情况,以略低于成本的优惠价格,销售给相应的农民家庭。同时,按照住房的实际评估价格(低于一般的拆迁补偿标准),作价收购农民原有住房。在农民土地被征用以前,农民原有住房暂缓拆除,农民可以继续居住使用,方便农民继续从事农业耕作活动。当城市新区建设使用土地时,农民原有住房无条件拆除。
    这样,既满足了农民的近期住房要求,有利于制止违法建设,又能满足未来城市新区建设的规划要求。政
府虽然在新农村建设上需要先期投资,但可以明显减少拆迁数量,而且可以按原住房的实际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总体上可能会节省城市新区建设成本。同时也方便了新区的规划控制,最终有利于征地拆迁的顺利展开。
    同时,先行实施新农村建设,还能有效地解决拆迁安置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二、及时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决不让违法建设有获利的可能
    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能,制止违法建设是规划管理的重要工作,城市政府必须勇敢地担当起
这份责任。制止违法建设必须从严从快,公正公平,必须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于违法建筑一律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总之,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应当先行实施新农村建设,满足农民住房需求,坚决制止违法建设,实现先
安置后拆迁,才能破解征地拆迁难题,推进城市新区建设。

突出地方特色民族特色 努力提高城市新区规划建设水平
自治区政协常委、民进广西区委副主委  黄晓娟
   
    全面推进城市新区建设,既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空间发展的必然,更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最近几年,在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各地城市、各有关部门开拓进取、同心协力,在推进城市新区建设工作中有了良好开端,取得了初步成效。
    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与我国发达地区相比,我区的城市建设还存在一些值得认真反思的问题,这些需要
我们在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城市新区建设的进程中加以不断改进。我认为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努力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新区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区域,拥有沿海和沿边的优势,各地区各民族在漫长发展史中,其建筑多少保留着一
些珍贵文化元素。在新区建设过程中,在满足于新区的现代化功能需要的同时,应该努力从本地的文化传统中提炼出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元素,将其纳入城市新区的设计中。当然,这种提炼,不是单纯的照搬,而是再创造中的升华和提高。只要我们不懈的努力,完全有条件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新区。这样,打造出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新区,更能够与我们广西山川秀美的旅游胜地相匹配,进而为经济社会发展开辟出更加广阔的前景。
    二、全面加强对新区规划贯彻落实和后期管理
    城市规划设计,三分在“划”,七分在管。新区规划确定后,应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以地方法规
形式对规划方案予以确认。按照地方法规的要求,务必将新区建设规划执行到底,未经市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要避免“规划服从业主要求”“规划跟着项目走”的现象。规划是管理的基础,管理是规划的延续。与规划相比,管理的难度更大,时间更长。为此,建设主管部门要担负起日常管理重要职责,监管各项规划的落实,确保规划设计的全面实施。
    三、城市新区规划建设要营造更加广泛的社会参与氛围
    不少国家的城市规划建设均建立了广大公众参与程序,而且该程序贯穿于建设、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本次
的协商会,就是增加社会参与的一个体现。但同时也希望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到全社会。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随着城市居民外出旅游观光的日益增多,社会公众对城市的鉴赏能力也日益提高,对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要求也就日益提高。所以,从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到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他们都可能有不少真知灼见。让公众充分参与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城市,既是践行“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体现,也是全面提高城市新区规划和建设水平的必由之路。

开展城市设计 提高新区建设质量和水平
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华蓝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雷 翔

    今年7—8月间,我全程参加了自治区政协组织的“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新区建设”的专题调研,感到近几年来,我区许多城市的新区建设发展迅速,并且取得了积极的效果。然而,通过将我区城市新区建设与全国先进城市新区进行比较,明显感到我区新区建设在质量和水平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新区空间形态和形象方面的问题。
    改善我区城市新区空间形态和形象方面的建议:
    一、注意借鉴国际国内的城市设计先进理念
    国际上对于城市设计相当重视,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操作办法,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国内许多城市新
区,如中国-新加坡生态城、浦东新区、成都南部新城都是在系统的城市设计基础上进行建设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国际国内城市设计的主要理念如下:
    重视空间形态和建筑形体的统一和谐,不强调每栋建筑的奇特和标志性;重视建筑、道路、绿化、广场的
合理比例、合理数量和均匀布局;重视合理的路网结构和道路密度,不强调个别道路的宽大;重视新区功能的混合配置以减少交通出行、方便就业,不强调某一功能的过大规模;重视多数人的活动(行为和心理)的需要和基本美学原则,不强调决策者的个人的价值取向和美学偏好;重视发挥专家作用和公众参与,不强调决策者的个人意志。
    二、积极开展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强调城市设计覆盖新区,注意新区各种规划与城市设计相互衔接和融合
;编制城市风貌规划和城市设计导则,为各种层面的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提供空间与形态管理的依据,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实施管理提供依据。
    三、树立城市设计的法律地位,使之成为新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政策和法律依据。
    四、建立新区建设的城市设计实施效果评估标准,指导专业人员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帮助管理人员提高城
市设计实施水平。
    五、将城市设计的实施效果纳入城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新区管委会的绩效管理。
    六、提倡整体开发,地块划分不要过小;若小地块已经出让,则须通过若干地块的城市设计加以控制。
    七、为城市设计及其研究、宣传和人才培训提供资金支持。
    八、培训宣传普及。为领导干部、尤其是新区建设、城市建设领域中决策和管理干部开设城市设计讲座,
或在相关培训中纳入城市设计内容;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普及城市设计知识。
    九、鼓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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