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措并举”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 石福才
我国幅员辽阔、边界线长,周边是实现发展繁荣的重要基础、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运筹外交全局的首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
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正经历深度调整,地缘政治冲突、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技术封锁加剧等因素叠加,对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构成严峻挑战。对此,笔者认为,应在互联互通、产业协同、标准对接、科技合作、政策协调5个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深化周边合作,共同绘就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新篇章,更好地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是深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输效率,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为产业链供应链的协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应加大与周边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推进跨境铁路、公路、港口、航空等项目建设,构建高效便捷的区域综合交通网络,提升区域交通互联互通水平,降低物流成本。同时,加强与周边国家在能源勘探、开发、输送等领域合作,构建跨境能源输送网络。推动5G、大数据中心、云计算等数字基础设施在周边国家的合作建设,为数字经济产业合作奠定基础。
二是推动产业协同与互补发展。充分发挥我国与周边国家在产业结构上的互补优势,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培育新兴产业合作增长点,构建更加紧密、高效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并根据各国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引导产业合理分工。可将我国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周边国家转移,同时在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加强合作,形成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周边国家开展合作。鼓励我国企业在周边国家设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带动当地配套产业发展,完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抓住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机遇,在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与周边国家开展联合研发、技术转移、产业投资等合作。
三是促进规则标准对接与统一。不同国家的规则标准差异会增加贸易成本、阻碍产业协同发展。应加强与周边国家在贸易、投资、产业等领域的规则标准交流与协调,建立政府间的规则标准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对话与磋商,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企业间的相互了解和合作。加强与周边国家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方面的合作,推动认证结果互认,并建立认证机构间的合作机制,开展互访交流、技术合作,加强认证标准和程序的协调一致。
四是提升科技创新合作水平。加强与周边国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共建联合研发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提供有力支撑。鼓励我国科研机构、高校与周边国家的同行共建联合研发平台,整合各方科技资源,开展协同创新。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与周边国家的科技成果在区域内的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应用。同时,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科技人才交流,通过开展科技人才互访、邀请周边国家优秀科技人才到中国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选派我国科技人才到周边国家开展技术培训等形式,促进人才的自由流动和智力资源共享。
五是强化政策沟通与协调。建立常态化对话机制,加强政策协同,简化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提供政策保障。加强与周边国家在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建立政府间、企业间、社会组织间多层次的常态化对话机制,定期举办会议,就产业政策、贸易规则、投资环境等进行交流与协调,及时沟通协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其中,在产业政策方面,共同规划产业布局,引导各国企业在不同环节进行专业化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在贸易政策方面,协调关税政策、贸易救济措施等,降低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在投资政策方面,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合作,为企业跨境投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进一步降低关税壁垒,简化海关手续,缩短货物通关时间。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完善跨境支付体系,为企业开展贸易投资活动提供便利。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