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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早计划 流程规范记心中

2018-06-21 09:19:00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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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早计划  流程规范记心中
——浅谈自治区政协常委会议的筹备组织服务工作
□李卓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常委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常委会议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形式,直接关系政协履行职能的实效和政协自身形象,筹备组织服务好常委会议,已成为政协机关一项重要工作。
 
       一、常委会议的类型
 
       自治区政协自1955年2月9日召开一届一次会议以来,至今历经十二届,共召开了214次常委会议。从会议内容看,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一)程序性常委会议。一是每年大会前召开,审议提请大会审议的有关文件。二是大会期间召开,听取大会分组讨论情况汇报,审议提请大会闭幕会通过的文件草案。三是每届届首召开的第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人事事项、常委会工作要点。
 
       (二)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一般每年召开2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第二、第三季度。内容主要是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建言献策,会议议题在每年的协商工作计划中明确。
 
       (三)学习性常委会议。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或全会精神,时间一般安排在中央有关会议和全国政协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后举行。
 
       二、常委会议的参加人员
 
       (一)常委会议出席人员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二)邀请自治区党委或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并作报告。其中,专题议政性和学习性常委会议邀请一名自治区党委或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并围绕会议议题作专题报告;大会前召开的程序性常委会议邀请自治区政府一名领导出席会议并通报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每届届末的常委会邀请自治区党委一名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下一届自治区政协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名单(草案)的说明。
 
       (三)列席人员:不是自治区政协常委的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厅厅级领导干部;区直、中直驻桂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县(市、区)政协主席;自治区政协机关处级干部。
 
       三、常委会议的筹备
 
       (一)起草会议方案。方案经秘书长会议审议后提交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会议议程需提交常委会议开幕会审议通过。
 
       会议日程安排。大会期间和每届届首召开的常委会议会期一般为半天,其他常委会议会期一般安排2天,其中:开幕会、闭幕会、专题报告会、分组讨论各半天。程序性和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分组讨论结束后安排主席会议,听取各组讨论情况汇报。
 
       会议主持人人选。开闭幕会一般由主席主持,也可由主席委托的其他副主席主持。专题报告会一般安排一名副主席主持,按照副主席排序依次提出建议人选。
 
       (二)印发会议通知。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会议方案后,发出会议通知。
 
       (三)制作会议证件。会议证件主要有出席证、列席证、工作证。
 
       (四)印制会议文件。会议文件一般包括会议手册和会议材料汇编,在会议报到前完成印制。
 
       (五)安排会场座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邀请出席会议的自治区党委或政府领导同志在主席台就座。会场座位先排常委,再排列席会议人员。
 
       常委中如有省军级领导干部一般固定安排在会场第一排中间位置就座。其他常委座位按姓氏笔画顺序,遵循轮流的原则,每届第一次常委会议按常委姓氏笔画从第一排起从左至右安排座位,往后每次会议安排上一次会议最后一排常委到第一排就座,原第一排常委往第二排排序,依次进行。
 
       (六)会议报到。会前一天安排报到;开幕会当天早上,在会场前设补报到席。
 
       (七)新闻报道。会议邀请广西日报、广西电台、广西电视台、广西政协报作程序性报道。视会议内容及会议成果情况,在广西日报作专版报道,在广西电台、电视台作主题报道。
 
       (八)会议成果转化。一是向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政府报送会议综合情况报告,其中,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综合情况以自治区政协名义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学习性常委会议综合情况以自治区政协党组名义报送自治区党委。二是把会议上委员意见建议转化为社情民意信息,以《广西政协信息》形式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作者系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