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
通过自治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关于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决定等
刘宁主持并讲话
11月28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闭幕。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主持闭幕会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6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决定将自治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提请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会议定于2025年1月在南宁召开。
会议表决任命杨正根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关于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决定、关于修改自治区立法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修改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等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废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公司”“中心”的决议等十二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表决批准了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梧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防城港市养犬管理规定、贺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崇左市旅游民宿促进条例。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7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在会议完成有关表决事项后,刘宁强调,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上来,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工作落实,推动全区各级人大上下联动开展监督,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全力推动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贡献人大力量。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认真谋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明年工作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春明、张晓钦、黄伟京、卢献匾、杨静华、刘有明、周家斌,秘书长李东兴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廖品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佘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