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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互联网推动增长的提案

2017-08-20 2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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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团  体  提  案

 

第 20160111 号

 

案    由:

关于发挥互联网推动增长的提案

审查意见:

主办:自治区发改委

会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农业厅

内    容:

 

  2014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后,各行各业加快探索与互联网的融合。我区各级各部门也积极推动互联网应用,尤其是电子商务取得明显成效,预计2015年同比增长1.2倍。但是,互联网对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和提质增效的作用不明显。第一,互联网的应用主要在人们日常生活和办公之中,实体企业生产经营的应用较少。2014年广西百家企业拥有网站数仅40.97个,分别比云南、贵州的低9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在全国倒数第二。第二,广西平台企业不多,电商交易多数在淘宝、天猫、京东等平台交割,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对广西负面作用大于正面,除传统商贸零售业受极大冲击外,电商平台不计成本的价格战波及实体企业,助长假冒伪劣产品,优质企业效益下滑。第三,对互联网对传统产业颠覆性的影响,许多部门和企业认识不透,推动“互联网+”行动局限于发展电商,更多是网上购物,为企业组织生产全过程决策服务和为产品优化升级提供数据支撑的极少。第四,实体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相互渗透不强,互联网企业的联网技术、保密技术,实体企业无法掌握,实体企业的生产流程和工艺技术,互联网企业没法设计。

  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理清“互联网+”行动方向。广西传统产业占据主导地位,在短期内尚未有新兴产业替代,结构调整应重点利用互联网的力量来改善传统产业,激活传统产业,进而做大传统产业。对“互联网+”行动,不能简单的认为建立网站就是互联网,建立电商就是“互联网+”;而是要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云计算指导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商业模式创新、生产方式创新,通过互联网技术以及智能技术的应用,推动企业生产经营与人类生活大规模联网,实现智能化生产和智能化服务。

  二、加大扶持互联网运营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行动首先要有互联网平台。因此,政策要重点向注册在我区的互联网平台公司倾斜,向实体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的平台项目倾斜,向服务于我区重点行业、优势企业的平台公司倾斜。除在水、电、用地和财政资金适当扶持之外,应优先向这些平台开放政府数据资源。对于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家居以及互联网农业等带有公益性质行业或市场化程度不高的领域,可由政府牵头建立平台,无偿或低价提供给社会使用。对于中国-东盟国际信息交流中心平台等影响全局战略性平台,可以采取政府出资建设,委托社会经营方式发展。同时,继续推动三大运营商数据中心建设和网络设施建设,支持重点互联网企业服务设施建设。

  三、加快引导实体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根据当前我区支柱产业的实体企业资金实力强于互联网企业实际,积极引导行业领军的实体企业牵头,邀请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参与共同建设互联网+平台,帮助行业内企业解决产品方案、工艺技术方案以及企业管理方案,推进在工业产品融入信息元素,引导行业企业流程再造等,进而推动整个行业智能化生产。借鉴四川力量钢材交易平台做法,选择本地大型购物中心、专业市场或连锁企业实体店为支撑建立电商平台。抓住农村土地确权完成后,农地流转加快、农业金融进一步改善机遇,在农村电商基础上,进一步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帮助农业实现规模化、精准化的生产经营。

  四、依托大物联网时代发展战略性信息产业。抓住互联网发展带来的增长空间,把信息设备制造业作为新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着力发展以智能感知、识别、分析、控制为主的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与专用设备以及其它新兴信息技术领域硬件产品,推进IT产业上新台阶,推动以软件服务和北斗导航、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业,以及机器人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积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稳住增长不减。

提 案 者:

 

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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