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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提案

2017-08-20 22: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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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团  体  提  案

 

第 20160116 号

 

案    由:

关于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提案

审查意见:

分办: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教育厅

内    容:

 

  近年来,在国家“走出去”战略推动下,广西民营企业积极“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2015年上半年,广西民营企业对“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577.5亿元,增长27.9%,占同期广西对“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总值的77.2%。民营企业成为广西对“一带一路”国家投资、贸易的主要力量。

  但总体来看,广西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对较少,在外发展实力不强,投资项目规模偏小,产业层次较低。主要原因有:一是我区机械装备制造、钢铁、石化等产业广西没有比较优势,这类产业很难走向“一带一路”国家;民营企业“走出去”重点是农业和农机、制糖、有色金属、医药等优势产业,但政府对这类产业的引导力不强。二是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信息服务以及境外投资金融服务不足。民营企业对投资国别法律及商务信息获取渠道少,境外融资困难。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滞后,对外服务市场中介组织发展跟不上,提供各类专业服务不足。三是人才缺乏。由于受传统体制因素影响,民营企业人才的待遇和培训比不上外企,造成人才不足和流失。四是商协会组织发挥“民间外交”的作用弱,仅有极少部分承担或参与过国际论坛等交流活动。如,2015年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泰国商会代表团到南宁参加交流磋商会,我方只能以政府部门参与交流。

  为此建议:

  1.树立国际战略视野,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一是引导具有竞争优势的民间资本开拓“一带一路”市场。广西民营企业已培育形成制糖、医药、有色金属和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这些企业在技术、管理上已经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也拥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通过政府提供方向性的引导,出台沿线国家与广西资源禀赋优势产业相符的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引导区内具有竞争优势的民间资本开拓“一带一路”市场。二是利用国家“一带一路”发展基金、产业补助资金和亚投行贷款等,推动形成央企、国企为主沿“一带一路”路线搭建境外产业园,有计划组织民营企业抱团走出去,走进境外中国产业园,努力为企业降低成本和政治风险,享受更完善基础配套和政策支持。

  2.大力培育和发展行业商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促进民间资本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力量。一是在深化我区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背景下,对有实力进行海外合作的商协会进行重点引导和扶持,进一步发挥其在开展国际经济交流和对外经贸合作的民间作用,赋予其更大活力和职能空间。二是引导成立与国际接轨和咨询、交流的行业商会协会,发挥其在整合对输出行业的标准制定,应对国际垄断和不公竞争的作用,发挥其在组织民营企业抱团到境外投资,培训国际人才和输出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

  3.加大服务力度,推动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一是加快提升金融服务。加强与东盟国家银行机构合作,加大银行驻外机构的覆盖面;鼓励各国的中资银行为所在国的中资机构服务,并给予境外投资企业一定特殊授信额度并给予政策支持。二是设立政府统一的海外投资信息平台,帮助企业查询国内政府相关鼓励对外投资的全部政策措施,了解国际市场和投资环境,学习投资国政策、法律等。三是加大发展对外服务的法律、会计、投资、咨询等市场中介组织,鼓励引导市场中介组织为“走出去”民营企业提供各类专业服务。

  4.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为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一是争取国家把培植亲华力量的平台放在广西,争取全国十大重点高校到广西与东南亚前十名重点高校合作建设东南亚联合大学等。二是通过政府和社会共同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政策和业务培训,重点加强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培养一支复合型人才队伍。三是鼓励境外投资企业广泛引进留学、海外就业的专业人才,尤其是聘用所在国专业人才,促进人才交流提升。

提 案 者:

 

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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