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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贫困村为精准扶持单位开展产业扶贫的建议

2017-08-20 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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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委  员  提  案

第 20160193 号

案    由:

关于以贫困村为精准扶持单位开展产业扶贫的建议

审查意见:

主办:自治区农业厅

会办:自治区扶贫办

内    容: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将产业扶贫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指出要“发展特色产业脱贫”。要“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专项政策,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等。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强化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但是,从我区的现实情况来看,产业扶贫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发展产业的项目资金缺口仍然很大;二是扶贫产业缺乏龙头企业带动,群众增收缓慢;三是扶贫产业“精准扶贫”与“规模开发”存在矛盾;四是贫困户增收难度大,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发展后劲乏力;五是产业开发工作发展不平衡,产业升级和开发难度较大;六是整合部门资金难度较大,部门之间和条块之间存在行业分割、部门封锁、相互掣肘现象,可变因素多,需求难以对接,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七是返贫问题仍然突出,部分贫困群众存在“等、靠、要”等思想。

  上述困难和问题中,扶贫产业“精准扶贫”与“规模开发”存在较大矛盾是一个非常明显和突出的问题。由于在精准扶贫政策要求下,扶贫资金要求要精准扶持到贫困户,这样必然使得扶贫产业开发项目零星分散,要规模开发就难以精准扶持,要精准扶持就难以形成规模开发,这是一个两难矛盾,不利于开展产业扶贫工作。这一现状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话,就很难形成规模效应,贫困户的增收就很难得到实现。为此,建议:

  自治区出台政策,以贫困村而不是以贫困户为精准扶持单位发展扶贫产业,即扶贫产业以扶持到贫困村为主,参与扶贫产业开发的贫困户与非贫困户都可以得到相应的有差别的扶持,以增加农民现金收入为主攻目标,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积极发展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主导产业,优化主要农产品区域布局,推进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的发展,加大新品种引进和新技术推广力度,扩大名、优、新、特产品的种植规模,提高品质,努力建设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和安全的扶贫产业,解决连片开发与扶贫到户的矛盾,在确保贫困户在产业化扶贫中得到优先扶持的同时,注重发挥科技扶贫示范户和创业带头人的带动作用,对贫困村的经济能人,种养能手给予适当的扶持,通过他们的成功实践,以点带面,激励其他贫困户自主创业,全面提高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化扶贫的能力,让贫困农户更好地参与产业开发并从中取得更大的收入。

提 案 者:

韦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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