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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政协委员冯良山: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政协界别协商

2017-07-11 00:00:00 作者:冯良山 来源:广西崇左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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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政协界别协商
□冯良山

    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最鲜明的特色之一,也是政协组织的一大优势。界别协商是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深化政协界别协商,对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提高协商成效具有重要作用。如何深化政协界别协商,笔者提出以下探索和思考。

    一、制约政协界别优势发挥的主要因素

    (一)界别意识不强致使协商建言质量不高

    1.委员意识不强。一些委员代表界别意识不强,由于“接地气”较少,对界别实际情况了解不全面不深透,所写的提案不能反映界别群众的意见,影响了界别作为利益表达渠道的代表性。一些委员在政协工作中不清楚自己是由哪个界别协商产生,界别工作没有目标。

    2.政协界别组织工作不到位。少数基层政协单位在履职活动中,以界别为单位开展调研活动不多,只是由专委会的一两名工作人员去完成,因此调查所得的信息有限,由一两个人研究形成的意见和建议往往较多掺杂个人主观意识,致使协商建言质量不高。

    (二)政协组织设置机构不够合理致使界别的代表性和工作联系受到影响

    1.界别设置不尽合理。政协现行界别设置未能涵盖社会各阶层,有的界别涵盖面过宽、跨度过大;有的界别交叉重叠,代表的社会群体不明确;部分界别委员人数太少,勉强成界;“特邀人士”作为一个安置性质界别,人员构成复杂,代表性不强。

    2.职能性(如提案委、文史委、联络委)与专业性(如教科文卫体委、社会和法制委、经济委、城建委)的机构并行,不利于联系界别和委员。

    3.专委会人员配备不合理,专委会专职人员不多,力量单簿,许多基层政协专委会主任基本上都是“光杆司令”,开展工作难度较大。

    (三)松散的形式致使界别之间协作不足

    1.界别提案少。主要表现在本界别委员沟通合作较少,“单干”的情况比较突出,调研独自进行,提案单独写。由于单独进行调研,因此调查得来的材料往往缺少广泛性。界别委员“单干”进行调研,界别集体反映高质量的提案就难于形成。

    2.界别之间协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如在日常工作中,教育、文艺、医卫等界别常与教科文卫体委有工作关联,与经济委、城建委就较少进行联系和交流工作。界别协商多在界内开展。由于界别之间没有很好协作,整体界别合力的形成难免受到影响。

    (四)界别制度建设滞后致使界别活动缺少保障与活力

    1.没有明确的制度来界定界别协商的基本模式和形式。目前在界别协商中,界别协商的主体是哪些,界别协商有哪些形式,经过哪些程序,哪些内容可以纳入界别协商,增设哪些界别,合并哪些界别,全国政协还没有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进行规范,而是由地方政协探索自行确定,自行取舍,没有统一的规范性要求。

    2.界别工作缺乏必要经费支持。按照目前的行政体制,参加政协的单位,除了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得到政府财政划拨经费以外,其他“界别”代表参加政协,他们既不能代表任何组织,也不是履行行政事业职能的单位,因此没有得到同级财政的拨款支持。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政协界别协商

    (一)强化界别意识,提高界别建言质量

    1.强化委员产生过程的界别意识。在界别委员推选环节,“要完善委员推荐提名工作制”,充分考虑委员后备人选的界别代表性,委员最初推荐应充分听取界别群众意见,把具有主动收集反映界别利益合理诉求的人士,吸收到各级政协组织中来,使每一个政协委员都成为本界别利益诉求的“代言人”。在源头上解决委员界别意识不强的问题,是优化委员构成的首要工作。

    2.界别委员要自我强化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每个委员都要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是由本界别协商推荐并代表本界别群众参加到政协中来,理应尽心尽责为本界别群体提诉求进建言。界别委员自我强化意识,还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我锤炼道德品行,不断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

    3.各级政协组织要进一步增强界别意识,不断深化对界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发挥界别的作用作为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环节,把加强界别建设作为政协建设的重要内容,给予界别工作在整个政协履职工作中应有的地位。

    (二)科学设置组织机构,调整优化界别构成

    1.要优化界别的构成。目前界别设置要着重考虑解决上层人数多,基层人数少;强势群体人数多,弱势群体人数少的问题,在条件成熟时对政协界别适当进行调整。根据政协的工作性质,调整界别,按照以职能特征设置组织机构的方法比较合适。调整的范围:一是合并。合并文学艺术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设置为文体新闻出版界;合并青联界、共青团界,设置为共青团界;合并科学技术界、科学技术协会界,设置为科学技术界;合并台联、归侨侨眷联合会、对外友好界,设置为港澳台侨眷界。二是增设。增设新社会组织界,涵盖中介、律师、行业协会、自由职业等从业者。三是调整覆盖面。扩大工会界覆盖面,增加一线产业高级技术工人代表;扩大农业覆盖面,涵盖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等新型农民。四是减少。减少特邀界委员数量。

    2.要解决职能性与专业性机构并行的问题。一是要在政协建立健全委员联络机构。成立委员联络委或委员联系办公室,负责组织委员活动、联谊、履职考核等方面工作。建立“政协委员之家”,让委员有“家”活动、常到“家”活动,使“家”成为委员提供相互联系相互交流的平台;使“家”成为领导联系委员,向委员了解情况布置工作的渠道。以专委会为组织依托,明确各专委会分别联系有关界别,加强专委会与界别活动组的合作,为开展界别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二是取消以专业为主要特点的专委会。政协的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且其职能往往需要结合各专业领域人员共同完成的机构,因此,以专业为主要特点的专委会设置对政协不是很合适,以职能为特征设置组织机构则比较符合划分要求。

    3.要合理设置专委会。目前地方政协专委会应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工作人员,专委会办公室以配3至5人为宜(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秘书1—2名)。要确保专委会工作正常开展,除了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之外,政协组织还要把专委会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议事日程,适时听取专委会工作情况汇报,并及时进行指导和协调。要建立健全专委会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专委会工作,做好与对口单位的联系沟通,做好与界别群众的联系。

    (三)以提高组织化水平促进界别合力形成

    1.搭建界别委员相互联系共同努力的平台。一是通过界别专委会牵头,组织界别委员开展相关活动,让委员通过活动来加强沟通、加大联系和加深交流,为形成界别整体合力打下基础。二是组织界别委员开展调研。每年以界别名义组织开展一、二次调研活动。围绕本界别群众共同关心、专业性较强、最有发言权的课题进行调研,形成界别集体课题,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专、深、实”的建议。三是引导界别做好提案内审工作,引导他们在全会前组织委员交流提案选题,对提案意向进行讨论、筛选、提炼;会中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的协商讨论情况,进一步完善,通过相互切磋完善提案,使部分个人提案转化为界别提案。四是用激励机制促进界别形成高质量的提案。政协组织要注重组织各界别提出提案。对他们提出的提案要及时通报提案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对优秀的界别提案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激励来激发界别加强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提案。

    2.加强界别之间的合作。一是加大界别活动力度。既开展能充分显示界别特色的单一界别的活动,同时又要开展相互合作的的跨界别活动,对涉及面比较广的调研课题,组织跨界别的调研视察,通过团结协作来达到调研内容与界别优势的结合与互动。对人数较少但特色相近的界别,相关部门通过牵线引导他们加强合作,就共同关注的问题开展界别活动。二是通过举行各种联谊会、工作交流会来加深界别间的相互了解,相互学习借鉴各界别开展调研形成提案的方法和经验。三是在全会分组讨论时要考虑界别特点,根据界别职能相近的原则安排讨论组,使他们能紧密联系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探讨,形成共同一致的意见。

    (四)加强界别协商制度建设推进界别协商发展

    1.着重做好顶层设计。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它发展和完善,一方面需要地方政协的探索和实践,另一方面需要顶层设计。全国政协对界别协商的主体,对界别协商的形式、程序、内容,对现在的界别设置,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意见或制度,使地方政协的实践有统一的运作机制和实施的范围。

    2.着重制定好实施细则。地方党委和地方政协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把中共中央和全国政协制定的制度进行细化,制定出具体周密的实施方案,确保中共中央、全国政协的制度、规定得到全面的实施,用制度的刚性来推进界别协商。

    3.健全服务保障机制。政协组织在着重支持各大界别、有代表性界别开展活动的同时,对人员比较分散、组织活动难度较大的界别,要主动提供服务,使他们也能正常开展活动,推进各个界别工作的协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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