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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政协委员冯耀素:关于帮助返乡农民工成功创业的建议

2017-01-09 00:00:00 作者:冯耀素 来源:广西崇左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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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帮助返乡农民工成功创业的建议
□冯耀素

    返乡农民工是农村“双创”的重要力量,也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生力军。目前,崇左市正积极构建“大众创业”新格局,出台了《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发展和建设了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为全市返乡农民工投资创业搭建平台,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势头良好。当前,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稳步发展。

    一、崇左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特点

    (一)由“被迫走出去”转向“主动走回来”

    崇左市常年在外务工人员达50多万人,近年来,随着崇左市深入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主动走回来”的农民工不断增多。返乡创业人员本着“不离乡不离土”的愿望,因地制宜,根据本地的地理位置及资源优势,选择在自己熟悉的地方,发展适宜自己的创业项目。

    (二)由“开发农业产业”转向“拓展一二三产业”

    过去,农民工返乡创业主要是发展种养业,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领域已逐步扩展到机械电子、旅游、电商、农产品加工等行业。

    (三)由“关注自身发展”转向“带动共同发展”

    通过实施“回引创业工程”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在自身实现脱胎换骨的同时,也影响和带动着当地农民共同参与共同致富。

    (四)创业群体特征

    正值中青年,精力旺盛,创业欲望强烈;外出时间长,有一定的资金积累;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容易接受新事物、新知识、新技术;打工职业层次高,有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等。

    二、农民工返乡创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融资难度大

    绝大多数农民工返乡创业者起步于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而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市场风险较大,金融机构对这些类型的业主心存疑虑,放贷积极性不高。虽然崇左市已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财政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创业贷款,但担保贷款规模小、财政投入不够、担保手续繁杂,融资难度较大。

    (二)产业竞争力不强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许多回乡创业者,对产业发展和产品市场状况没有进行认真调查论证,对发展条件和技术需求了解不够,对存在的困难与风险估计不足,看到市场需求正劲、眼前价格好的产业产品,就急切进入,企业发展空间不大,容易被淘汰,往往导致创业失利。

    (三)服务创业有待加强

    一是服务流程不畅。农民工返乡创办小企业包括办个体工商,要开具场地、资金证明,办理环保评估、消防和安全许可,生产许可,卫生许可,建筑规划、设计,工商登记等多项手续,辗转多个部门,缺乏简约方便的一条龙服务机制。二是政策的宣传与落实存在堵点。部分农民工特别是区外务工的农民工对创业支持政策还不知晓,农民工返乡创业典型宣传不够、示范效应不强。

    三、帮助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对策及建议

    (一)要精准扶持引导

    目前,农民工中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素质、资金基础的,终归是极少数。农民工选择返乡创业,相当于把多年外出辛勤务工的积累投入其中,成功与否,对其家庭影响很大。因此,在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行为上,务必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精准施策,既要积极扶持,又要防止不顾当地条件,运动式发动,一哄而上。不提倡户户点火、村村冒烟,坚决杜绝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投资行为。要把鼓励引导创业的重点放在有专业技术知识、有经营管理经验、有一定资金积累的农民工群体上,把创业的重点领域引向有区域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的农村一三产业,把农民工返乡创业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实现农村小康目标结合起来。通过农民工返乡创业,挖掘当地资源基础好、发展潜力大、成长性高的特色产业,做精做强主导特色产业,促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生态。

    (二)要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在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政府不能包办代替过多,激励不能过度。在政策选择上,创业前期少用或不用大幅度直接奖补等刺激政策,防止不具备能力的农民工盲目跟进。政策的重点放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分散创业风险,解除创业后顾之忧等方面。

    一是建立信贷担保体系,加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建设力度,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允许信用好的返乡创业农民工二次贷款,允许有技术、有市场、吸纳就业人数多的小微企业多次贷款。

    二是支持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贷款风险进行适当补偿,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在税收、工商等方面,适当采取过渡期的优惠扶持措施。

    (三)盘活存量资源,保障创业用地需求

    一是着力推进返乡创业园区建设。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支持利用荒山、荒地、荒水建立一批以种养业为主的绿色生态创业园;

    二是针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用地类型,制定专门的返乡创业用地政策。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利用小城镇和乡村存量非农建设用地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允许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并适当减免用地规费。允许将集体土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以出租、作价入股等方式,同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农业项目开展合作。

    (四)强化培训,优化创业服务

    一是加强创业培训辅导。通过订单培训、定点培训、品牌培训、企业实训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二是简化农民工返乡创业行政审批程序。设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有条件的地区在乡镇设立创业服务站,简化办事流程和行政审批程序,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便捷服务;

    三是督促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要建立健全政策落实核查与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不折不扣地发挥效力。□冯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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