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

崇左市政协委员黄德民: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

2015-03-19 00:00:00 作者:黄德民 来源:广西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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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市各乡(镇)农村敬老院建设有了快速发展,实现了达到“一乡(镇)一院”标准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现象的日渐突显,使我市现有很多家庭结构已变成“4+2+1”的模式,社会养老需求将越来越大,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民生热点。特别是农村敬老院的现状远不能够满足五保老人的需要,成为制约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供养工作认识不足。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在认识上有差距,重视程度不够,改扩建进度缓慢,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造成敬老院管理滞后、基础薄弱。一些孤寡老人对敬老院缺乏了解,也一定程度造成部分敬老院孤寡老人“不进来”、入住率低的问题。
 

  (二)设施配套简陋。一般养老院都没有配备专门医生和必要的医疗设施,伤风头痛等小病没有相应的护理。一旦大病复发,看病就医就更没有保障。


  (三)管理落后。管理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学习,缺乏敬老院管理的专业知识。


  (四)供养标准偏低。全市的敬老院资金来源主要是五保供养金,慈善捐赠虽有但远远不够。集中供养每人年标准4020元,平均每月保中335元,勉强维持最基本生活。虽较以前有一定增长,但因物价上涨较快,标准仍然比较低,影响了五保老人生活水平提高。


    二、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敬老院的宣传,摒除陋习和偏见,让群众正确认识敬老院,营造敬老、爱老的舆论氛围,让五保老人“进得来”,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温暖。

  (二)完善制度。要建立完善民主监督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院务公开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有效实施,让院民广泛参与院务管理,从而达到民主理财、干事清正、心齐气顺的效果,让入院老人“留得住”、“养得好”。

  (三)以副补院。可利用土地、水面等,开展一些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力争蔬菜、副食自给,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收益。同时,处理好生产经营与院务管理的关系,让五保对象在自愿参与适合他们身体状况的生产劳动,获得成就感和幸福感。

  (四)加大投入,提高定额。各级财政和民政部门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额资金,帮助乡镇敬老院改造危房、建设文体活动设施和其它各项配备设施,逐步重点解决敬老院部分敬老院设施设备建设不完整的问题。

  (五)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适当增加敬老院的工作经费,以满足敬老院的正常运转需要。将乡镇敬老院院长和护理人员的工资分别提高到1800元和1500元,由财政按月拨付发放。督促各乡镇及时为管护人员交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建立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医疗风险防范基金,实现供养对象免费医疗。一方面要完善敬老院现有员工的职业培训,另一方面要招收具有资质的养老护理员(师)持证上岗,开展科学规范的养老服务,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常见病护理,医疗康复,心理护理,紧急救助,临终关怀等。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及业务能力。同时要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水平,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到养老服务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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