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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网络议政和远程协商新形式促进民主协商取得新成效

2015-02-25 00:00:00 作者:林自焕 来源:广西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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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势,提高协商实效。”这告诉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政协协商民主新形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创新载体,丰富形式,不拘泥于刻板模式的做好政协民主协商工作。

    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载体,在人们政治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人们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以及传播形式多样化的特点,可以即时的讨论公共事务、表达自己的意见并进行舆论监督,将议政、民主协商搬到了网络的平台上,以网络为载体的“网络议政、远程协商”表现出新形式和新特点,将对政治文化传播具有深远影响。

    一、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的重要意义

    积极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势,充分表达民众意愿,加强网络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人民政协的政治功能。

    (一)丰富协商形式,广泛参与。丰富协商形式,就是要在现有形式基础上,科学探索或创新与内容相适应的灵活而有效的新形势,培育协商新载体,探索协商新路径。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作为协商民主的一种新形式,能够更大限度的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更家广泛的表达了人民政协政治理想和工作追求。现今的参与政治协商主体涵盖了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然而现实的政治生活中,政协委员的个人素质要求相对较高,决定了其参与主体名额的限制性。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作为协商民主的一种新形式,其协商主体扩展到整个社会,涵盖各个阶层,对于协商主体没有了职业、社会地位、经济实力等限制,任何人都能够以网络为媒介,表达自己的意愿、参与社会生活甚至影响直至决策,参与民主协商。积极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丰富民主协商形式,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以更开放、更尊重的心态把民主协商扩展到整个社会,吸纳社会各协商主体广泛的参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的民主权利。

    (二)创新协商平台,平等参与。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载体,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是在我国民主政治和现代科技紧密结合的一种新型民主形式,它的虚拟性决定了网络是一个平等交流的理想平台。创新民主协商形式,将议政协商搬上网络这个平台,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传播即时信息,打破传统政治协商机构中的沟通壁垒,成为官民对话,平等沟通的平台,在网络议政和协商过程中,网民们没有权利地位的约束,平等参与,科学合理的参与其中。创新网络议程、协商平台,保障协商主体平等话语权,坚持民主政治协商基本原则,包容和吸纳多元化的利益诉求。

    (三)开放协商议题,群众参与。多元参与容易产生分歧,解决分歧问题需要协商,网络议政、民主协商作为一种新型的民主协商形式,创新了“多元参与,多向互动,多维显效的议题协商”模式,为推进共识形成提供新的指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让广大的社会群众以理性的意识和负责任的态度,宽容的胸花,和妥协的精神平等参与协商,使原来分歧的意见逐渐趋于统一。网络议政协商的平台将会建立很好的信息开放机制,将议题公诸于众,使之贴近民生,让群众更广泛的参与其中,表达自身意愿。

    (四)拓展协商渠道,便捷参与。协商民主的实质是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网络议政、远程协商这一新型的民主协商形式将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更加快速畅通的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更便捷的实现了人民当家做主。人民群众突破对协商主体的身份限制,通过网络直言自己对国家政策和社会生活的想法,更及时便捷的参与到民主协商当中,直接的反映社情民意,为科学决策提供强大信息基础。

    二、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存在的问题

    网络是一个广泛而复杂的信息环境,各种利益集团、各种诉求都会在这里发声。不能排除一些人为制造的“杂音”、“噪音”在网络空间不断的滋生蔓延。

    (一)网络协商主体的虚拟性。网民既是实体存在,又是虚拟生存,其不确定性使得真正的协商主体难以得到确认和法律保护。也使外国公民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分子,利用这一交流平台发表虚假信息和不负责任的言论,煽动公众情绪,制造虚假民意、虚假民主,不利于网络议政、远程协商这一新型民主形式的发展,破坏民主协商,极大影响制定公平公正的决策。

    (二)网络普及的不均衡性。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无疑将会成为民主政治协商的新范式,为广泛、公平地参与民主政治协商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平台,但是前提是必须有现代科技和网络技术的支持。而我国现今的地区网络普及的局限性,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地区、城镇与农村、老年与青年网络的使用存在严重的不均衡状态。再则,受自身职业和收入水平的制约,在信息使用及网络运用能力上存在着明显差距,网络普及率低和没有网络的协商主体难以凭借网络媒介参与政治协商,将会因此失去参与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的民主权利,而缺少基层、偏远地区协商主体参与的民主协商将会影响决策的完整性,也有可能损害弱势群体利益,有悖于民主协商包容多元化利益诉求的精神。

    (三)新形式缺乏制度化保障。网络议政打破传统沟通壁垒,成为官民直接对话的一种平台。然而,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只是一个形式,没有制度化的保障,难免有些官员借住网络议政这个平台谋求自身利益,把网络议政当成一种作秀,或者是虚以应付,议政的真正意图必然落空,最终受到损害的也将会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三、推进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形式的对策

    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将成为中国民主政治、文明政治发展进程中民主政治协商新范式,促进政治文化快速传播,为政治协商决策营造良好社会心理条件,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将注意力集中于国家的发展建设中,广泛征求公民意见和建议。

    (一)实名参与网络政治协商,增强责任意识。网络的匿名性使非法参与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成为可能,而网络具有强大传播能力将会因不法分之的利用产生严重后果。将网络议政协商规范化的统筹管理,才能保障好人民群众政治协商的民主权利,这就要求参与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的的协商主体必须通过真实姓名和身份验证,保证协商主题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也能有效的防止不法分子或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分子混淆现代民主政治协商,并且有利于协商主体真实的表达意愿、意见,增强责任意识。

    (二)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均衡网络参与。随着网络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将深刻影响社会舆论导向和政治决策。统筹全国各地区,制定高效的可行的信息化发展战略,加强不发达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电脑和网络知识运用水平,推动信息产业的发展,让更多的人接触和了解网络技术,逐步均衡均衡各地区、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网络参与。

    (三)制度化管理,完善网络议政长效机制。以网络为平台的民主政治协商,需建立一个文明有序的网络议政环境,这就需要我们将网络与现实对接,网络议政协商与现实协商制度对接,创新全新的,适合虚拟网络的制度管理,网络议政才能发挥最大作用,形成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的网络议政平台,强化制度化的保障,逐步探索和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网络议政、远程协商长效机制。

    (四)公开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渠道。不断深入的信息和通讯技术革命,强有力的促进了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在一些公共网络媒体媒体中,一些公共事务问题的讨论十分激烈,而网络民众也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越来越多的民众通过网络参政议政,涉及问题也非常深刻,这就需要我们去积极收集民情民意,畅通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渠道,把政协委员们电子信箱或网络通讯方式,例如:QQ、微博、微信等,开设专门的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的网站、平台、软件等,如:协商社区、民意汇集软件等。近年来,龙州县政协积极构建政协委员协同通讯短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在传达县政府政策信息、收集民意、汇集民智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值得推广和借鉴。

    (五)网络议政协商与网下民主协商相联系。网络议政、协商借助网络媒介来表达意愿,参与社会生活,影响政治决策。协商民主的实质是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我们不仅需要网络形式参与,更需要联系实际,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事关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通过现实传统形式,来推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完善信息网络服务管理,与现实民主协商相联系,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林自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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