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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迎新:提高提案办理协商实效 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实践

2014-12-03 00:00:00 作者:荆迎新 来源:广西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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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提案办理协商实效 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实践
                                                          口荆迎新

    提案工作是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政协提案在丰富协商民主实践、提高协商民主实效、推进协商民主进程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这又为政协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制度保障。如何加强提案办理,彰显协商民主特色,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提案办理过程,更好地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促进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亟需解决的问题。江州区政协结合区域工作实践,积极创新探索,不断健全协商制度,丰富协商内容,致力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努力提高提案办理协商实效  不断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在江州区加快构建“三角一圈”,打造“四个江州”实践中唱响了协商民主的“好声音”。

    一、通过协商严把提案质量关,彰显协商民主载体作用

    如何充分发挥提案独特性和在协商民主中的载体作用,基础在于提高提案质量。提案质量高,被党委、政府和承办单位采纳的多,提案发挥的作用就大;反之,提案发挥作用也小。因此,提案的质量是提案的生命,是取得协商效果的基础。多年来,江州区政协始终把提高委员提案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一是抓学习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学习,更新知识、更新头脑。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界别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委员自身素质,努力做到让委员知上情、区情、实情、外情和民情,为履职夯实思想理论基础。同时,积极引导广大政协委员紧紧围绕江州区工作格局,从服务大局、解决重点、民生等热点问题入手撰写提案,切实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提高意见建议的被采纳率;二是抓提案征集。超前思考,充分准备,提案委认真拟定提案征集方案,向政协委员和各界别提前发出征集通知,让委员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案前调研。围绕促进江州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分别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多个方面拟定出80多条参考选题,积极为委员撰写提案搞好服务。针对部分提案不规范的问题,提案委对每件提案的内容、格式进行梳理规范,严把质量关,并分类登记和编目造册;三是以协商的方式组织召开提案征集座谈会。在例会前,政协分管提案副主席和提案工委、委员联络工委成员,都要分组分别深入到基层委员和各界别委员中,组织召开提案征集座谈会,围绕拟定的参考选题广泛征询意见,就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民生问题,协商遴选提案内容,激发委员有针对性的提交高质量政协提案。

    二、通过协商审查立案,增强提案立案严谨性

    严把提案审查关,从源头上解决质量不过关的提案进入办理程序的问题。我们把协商纳入审查立案程序,把握“全会期间初审协商、闭会之后复审协商、立案以后再行协商”这三个节点,在充分协商基础上严把提案质量关。初审阶段,一方面与相关提案者沟通,对内容不够明晰的提案补充完善,对内容基本相同的提案协商并案;另一方面参加初审的提案委及职能部门人员,就每件提案是否符合立案要求、采用何种办理方式最为恰当等问题,充分交换意见,提出立案的初步意向。复审阶段,经过提案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协商讨论,在大家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立案审查报告,然后再提请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对未予立案的提案,区别不同情况逐件与提案者再沟通协商,有的作为社情民意信息报送,有的作为委员来信转有关部门参阅,有的商请提案者改写后重新提交。经过这样的协商,既体现了对提案人民主权利的尊重与保护,也体现了对承办单位的高度负责,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提案交办协商,确保提案交办的准确性

    在新形势下,提案选题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少提案所提意见建议更具宏观性和综合性,办理工作也往往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因此,我们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协商,弄清楚委员提案的初衷,盼望取得怎样的结果,希望得到什么单位办理等。再对这类提案,我们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梳理,加强对提案内容的研究分析,初步确定承办提案单位。在提案正式交办前,我们增加了预交办环节,就是把分类筛选好的提案内容反馈给各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初步办理意向,也可提出改办意见。根据汇总的意见,我们会同江州区委办对党群系统办理的提案进行协调,会同区政府办对政府系统办理的提案进行协调,积极主动同区政府办协商,着重发挥区政府办在提案交办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听取政府职能部门意见基础上,最终确定每件提案的承办单位和办理方式。对涉及几个部门承办的提案,定好牵头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避免责任不明、互相推诿、提案不落实的现象发生,有效提高了提案交办的准确、实效性。

    四、通过协商办理提案,增强提案办理实效性
  
    提案办理的过程,是发扬民主、促进团结的过程,也是协调关系、沟通情况、化解矛盾、凝聚力量的过程。江州区广大政协委员来自不同界别、不同领域,熟悉本界别、本领域的情况,与党委和政府部门联系密切,为更好开展提案办理协商,为承办单位办理政协提案、积极采纳和落实提案意见建议提供了政治参与途径,有利于推动部门工作,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江州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委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好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政协专委会的优势和纽带作用,注重提案协商,把协商贯穿提案办理的全过程,坚持协商在前、走访在前、调研在前,创新思路、创新方法,不仅重视提案的办复率、满意率,更重视提案的解决率和落实率。强化书面答复意见的跟踪问效、跟踪落实,不断提高提案协商办理水平和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与提案者协商。采取上门联系、电话联系和会议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的联系,在区政协引导下,教育、交通、文体、村镇规划建设、民政、水电等职能部门,改变传统单一的办复方式,在做好书面答复的同时,邀请委员们到现场、到单位视察,实地了解提案办理工作落实情况,或主动登门与提案者座谈协商办理,最终与提案者达成共识。

    二是加强与交办单位协商。近年来,我们与党政督查部门建立了提案办理互相协商的联动机制,不定期互相通报情况,适时催办、督办提案,共推提案办理落实。做好重点提案督办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共商解决提案办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三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环卫工作的建议》等11件主席会议督办件,以《党委、政府、政协领导签批督办、领衔督办重点提案一览表》形式函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及各承办单位。逐步建立起“党委、政府、政协办理提案一体化”工作模式,真正形成一个联合办理、整体推进、协调高效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与承办单位协商。为切实解决提案承办单位“被动办案、闭门办案、文件办案”等突出问题,江州区政协主动邀请提案者参与跟踪督办、调研视察督办,对口协商、专题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及提案办理“回头看”视察等活动,努力搭建提案者与承办单位“零距离”沟通协商平台,使提案者知情知政,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针对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甘蔗高效节水灌溉管理工作的建议》等2件重点提案,政协提案工委组织相关部门和提案者进行对口协商,形成专题协商意见报告,作为推荐给江州区委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为江州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

    四是加强重点提案的联合督办协商。我们着重在遴选重点提案、制订督办方案、推进重点提案办理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遴选重点提案时,既注重与政协各界别、工商联和政协专委会沟通,又加强与区委办、区政府办的联系,使得遴选出的重点提案既紧贴党政工作重点,又兼顾发挥政协各界别和人才优势。制订重点提案督办方案时,我们与提案人和提案承办双方反复协商,将内容相近的多件提案分别进行整合,精心组织督办活动,让双方充分互动与交流,既发挥了提案的聚合效应,又在办理过程中彰显了协商民主的参与性和包容性。而且还将集中督办与委员视察、民主监督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展提案办理协商的广泛性。对提案办理工作进展较慢的个别单位,我们则通过电话催办、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议等方式加强督办。由于我们加强了提案的联合督办协商,有效地推进了提案的及时办理和落实,而且对协商督办的11件三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结果满意度进行民主测评,提案人平均满意度(含基本满意)达到98%以上,与上年同比提高了2个百分点。

    五是开展提案协商办理情况“回头看”视察。2013年年底前,我们对《关于给予村民小组长补助的建议》等5件三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视察。从视察情况看,各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都很重视,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相关人员会议或专题会,认真研究部署,指派专人落实提案办理工作,并主动与提案人对接沟通、征求意见,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参加视察活动的江州区三届政协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5件“回头看”提案办理结果满意度进行民主测评,平均满意度(含基本满意)达到96%以上。

    五、通过协商增强提案答复的针对性

    近年来,我们致力于在完善政协提案日常协商机制和办理测评机制上下功夫。每年均以书面方式向各承办单位下发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强调“开门办提案”,在提案的办前、办中甚至办后,积极主动与提案者多次沟通协商,通过上门听取意见、约请提案者集中座谈、邀请提案者参加部门工作调研等行之有效的协商方式,不断扩大开门办案的力度,推行重点提案要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办理。大多数承办单位已自觉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必要环节,为改变以往有些承办单位“答非所提”或“以工作汇报代替提案答复”的现象,我们强调提案答复要有针对性,并推行提案办理测评机制,对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采用“民主测评满意度”方式予以评价认可,有效调动了提、办双方的积极性。2012年以来,江州区提案者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认可度均保持在95%以上,提案建议的采纳率也在逐年提高,提案办理过程已真正成为充分协商、集思广益、求同存异、增进共识的过程。

    我们将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加强基层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按照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协在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中的实践和探索。

    一是进一步拓展基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形式,主动搭建新的协商平台,积极运用网络视频、微博、微信等开展“在线交流”,提高提案办理协商的效率和成效;二是进一步扩大基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公开度,逐步扩大提案办理协商参与面,根据需要吸收一些不同界别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协商,以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协商的效果;三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制度体系,完善提案办理协商规程,建立提案办理协商成果运用反馈制度,建立提案办理协商意见和党政部门决策衔接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提案办理协商过程规范、内容务实、成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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