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

叶仙鹏委员发言:强化服务 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2014-03-21 00:00:00 作者:叶仙鹏 来源:崇左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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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服务,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把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经济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又迎来一个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和广阔的战略空间。如何做好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工作,关系到增强广大民营企业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释放民营经济的正能量,有力推动“两加”、“两成”工作。

    一、崇左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现状

    建市以来,我市紧紧依托南友高速公路,着力打造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南崇经济带,构筑连接中国与东盟国际经济大通道,便捷的通商口岸和日趋配套完美的园区建设,为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广阔的舞台。同时,先后开展了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全力推行“一站式”服务,不断创新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成立了“非公办”、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检察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站等,制定出台了市、县两级四家班子领导成员联系规模以上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制度、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反映问题“直通车”制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联合审批“马上办”制度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有了很大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取得长足发展。据统计:2012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40亿元,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占275.89亿元,占全市51.09%;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75.13亿元,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占123.41亿元,占全市70.41%: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32.15亿元,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占363.49亿元,占全市68.31%:完成税收49.95亿元,其中非公有制经济提供38.65亿元,占全市77.3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37亿元,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占66.27亿元,占全市78.38%:外贸进出口总额达71.34亿美元,非公有制经济占63.13亿美元,占全市88.49%;安排城乡就业岗位在78%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仍存在许多制约因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准入“门槛”还不够公平。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内地企业与外来企韭、已落户企业与新落户企业在用地、用工、环评、消防等享受政策、使用生产要素等方面厚此薄彼的现象比较突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行业垄断部门明显处在有利地位。

    二是“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的执法理念损害了合法企业的利益。如某个企业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规避税款、污染环境等问题时,监管部门怕担责任或唯上级文件是从,叫停整个行业,殃及合法、守诚的企业,出现一个企业有问题整个行业或整个地域停产整改。

    三是“权威中介”服务有失公允。一些权威部门或资源垄断部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给非公有制企业开出的预算或“兜售”的材料,比市场上贵许多。如果非公有制企业另找中介机构,所出标书、报告或在验收时则很难通过,即便通过后续的整改费用过高、验收时间过长等,得不偿失。
 
    四是“秋后算账”使企业敢怒不敢言。非公有制企业在各级党委、政府征求意见会、走访座谈等活动中提出的合理诉求或意见,一些部门听起来感觉很刺耳,即便是给企业解决了问题,但无形之中也被列入执法人员的“黑名单”,在日后的经营活动中稍有“差池”,则被严罚、重罚。许多企业平时受到不公平的处罚,宁愿选择沉默或陪上笑脸。
 
    五是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各级党委政府惠企政策很多,但受部门或领导个人利益驱使,部门或领导个人将政策文件“压住”,或只将消息告知“业内人士”、“98老板”。另外,一些地方前后任领导因施政理念不同,前后政策不相衔接。

    二、强化服务,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立抓非公有制经济就是抓民生,抓民生必须抓非公有制经济的理念。把优化环境作为促进菲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生命工程”,切实解决好反映强烈的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办事难、税费重“四难一重”瓶颈制约,使非公有制经济在生态良好、土壤肥沃、阳光充足、水分适宜中蓬勃发展。切实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 17号)及其配套政策,让非公有制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2.跟踪千企大走访活动企业反映问题的解决。去年8月,市纪委、绩效办、非公办开展“为企业排忧•助企业发展”为主题的千家企业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共收集到企业反映用地、环评、用电、招工等热点难点问题354条。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专门召开解决问题协调会议,印发整改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认真核查解决。市督考局对相关部门进行督查,解决了一批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玻璃”、“弹簧门”等。
 
    3.进一步完善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服务平台与措施。一是加快设立“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委员会)”机构设立工作,争取尽快形成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职能部门。二是借鉴新农村“第一书记”、指导员成功经验,向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市直商会派出“协理员”,加强政企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三是在工业园区中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区”,解决小微企业在工业园区中用地难题。四是在工业园区中设立“商会投资区”,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工业园区的建设,解决政府投资园区基础设施资金短缺、招商引资困难等问题。五是支持设立“村镇银行”,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发言人工作单位相主要职务:崇左政协委员、市工商联副主席、民建崇左市总支部主委 叶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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