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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现状浅析

2017-07-13 00:00:00 作者:牙晓晨 来源:广西河池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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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培育和发展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先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广西新能源汽车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0年)》。公共机构作为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的“领头羊”,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河池市从2016年开始推进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 

     一、广西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成效

    广西从2015年开始,逐步开展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工作,2016年全区14个设区市公共机构均实现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纯电动汽车推广使用任务,柳州、桂林、南宁等市先后在公共机构启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项目,走在全区前列。柳州市更依托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势,以公共机构引领带动全市新能源汽车发展,打造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截至2017年1月,柳州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756辆,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436套,在5个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域开展了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试点工作

    二、河池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现状

    (一)当前概况

    河池市公共机构于2013年底开始试点使用新能源汽车,市人民政府将2台纯电动客车(大巴、中巴车各1辆)作为市行政办公中心单位通勤车使用,经过两年多的运行,纯电动客车零排放和节约能源效果明显,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电池损坏,维修费用较高,纯电动客车已于2016年2月停用。

    2016年,广西公共机构开始有计划地推广新能源汽车。为解决河池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次与有关充电桩公司沟通协调,最后引进柳州特来电新能源公司全额出资为河池市公共机构安装充电桩。目前已在市政府行政办公中心、市政府直属机关大院、金城江区政府行政办公中心安装快、慢充电桩共40个,宜州市、环江县、都安县政府行政办公中心拟建的各16个共计48个充电桩已签订合同并在安装施工中。2017年,全市公共机构计划建成至少10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初步构建以市区为中心的全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网络。

    随着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停车位的完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租赁形式租用了5台纯电动小汽车,提供给市公务用车平台用于短途公务活动出行,其中市环保局每个工作日均有出车需求,主要用于其金城江区六甲、都安县拉烈、宜州市拉浪等7个水自动监测站的日常维护核查,市质监局和市工信委等单位也用于城区及附近乡镇的质量监管及执法巡查等活动。从2016年12月启用至2017年4月底,共出车131次,行驶里程达12387公里,节省燃油约1239升,实现碳减排2.75吨。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既给国家机关的公务出行提供了便利,又达到了节能减排的效果。

    (二)问题和困难

    一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河池市公共机构已建成充电桩设施均在城区范围内,而租用的纯电动汽车最大续航里程为250公里,只能用于约120公里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出行,河池市地处山区,路况复杂,更限制了新能源汽车的使用范围,制约其进一步的使用推广。二是已建成充电设施闲置。河池市已建成40个充电桩中,日常使用的只有4个,其余均处于闲置状态,充电桩公司前期投入大,成本回收周期长,影响其后续投资的计划和信心。三是新能源汽车数量过少,目前只有5辆租用的新能源汽车,如何解决公共机构有桩无车的问题也是今后要努力方向。

    受历史和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的制约,河池市仍属于欠发达后发展地区,经济发展的滞后使得河池市对新能源汽车的需求量小,这制约了社会资本的引入,而河池市财政资金紧张,想单一通过财政渠道在公共机构推广新能源汽车难度大,下一步如何在公共机构推广新能源汽车可谓任务艰巨。

    三、多措并举,加快河池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

    针对河池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较为滞后的局面,应采取措施,加大力度,继续推进。

    一是完善制度办法。目前河池市有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制度政策尚未完善,应加快相关制度政策的制定出台,明确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机构办公场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事宜,将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作为我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内容,并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范畴。通过完善制度办法,为全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在公共机构深入宣传新能源汽车有关政策、知识,不断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对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干部职工更新汽车消费观念,强化节能减排意识,增强绿色出行自觉,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创新发展方式。在争取财政支持的同时,与市场相结合,引入社会资本,支持社会资本以独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保障相结合,配套公车改革,创新出行方式,建设新能源汽车分时自助租赁试点,推广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提供便利。

    四是多部门联动,凝聚多方合力。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依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搭建管理平台,协调发改、财政、工信等相关部门,最大限度地形成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合力。

    河池市公共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借鉴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积极完善充电设施及配套停车位建设,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自助租赁试点建设,鼓励单位干部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社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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