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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采纳政协建议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9-03-20 00:00:00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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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东兰讯 (记者 卢国武) 日前,东兰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使试点村屯真正起到辐射带动作用。这是该县贯彻自治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指导方针,集思广益,积极采纳政协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结果。

    近年来,该县扶贫部门先后在部分乡村推行社会新农村建设试点,促进了试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教、卫生等扶贫项目的改善和发展,农民收入显著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但是,由于部门的力量薄弱、村民综合素质偏低等原因,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不能充分利用已建好的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开展活动,村内外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后续管理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发挥出应有效益,试点村起不到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等。为保证新农村建设的良性发展,该县政协委员韦辉经过深入调研,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中加强后续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建议:由县新农村建设办牵头,从农业、科技、文化等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进驻试点村,按“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建立健全各项组织活动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和相关项目的管理方案,增强村民的法制意识,促进试点村文明、健康、协调发展。

    提案得到县政府的肯定和采纳。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根据提案建议,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深入试点村开展调查研究,协调解决试点村建设实际问题。同时要求各乡镇和驻村指导员强化措施,督促建设试点理事会加强后续管理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深召开专题会议,切实加强试点村屯后续管理,使建设项目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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