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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政协委员建议:加强对全市“村村通”公路维护管理

2015-04-17 00:00:00 作者:覃焕青 来源:来宾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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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村通公路工程,简称“村村通”。是国家为构建和谐社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 。针对公路在管理和养护方面出现的问题,来宾市政协委员张 蕾建议,加强对全市“村村通”公路维护管理!
    据了解,从“十一五”期至2014年底,全市已完成724个行政村村级道路建设,占全市771个行政村的93.9%,建成通车村级公路里程3000多公里,可以说“村村通”公路建设已基本完成,农村交通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进程,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出行难”状况。但随着工程的竣工,“村村通”公路在管理和养护方面出现一些断板、裂缝、塌陷等问题。一是 路面损坏严重。经调查,全市大多乡村公路不同程度地存在坑洼不平、凹凸不整、路面损坏等现象,有的损坏还比较严重。如:从兴宾区蒙村乡至南泗乡的一些路段路面出现断裂、石子裸露、坑坑洼洼,行车、会车难,特别是从南泗乡政府至高安乡政府的路段行车、会车更是艰难,约13公里的路程行车需要1个多小时,全程路段基本都是坑坑洼洼、凹凸不整,雨天泥泞不堪;晴天尘土满天飞,犹如沙尘暴;从城厢乡福隆村至高安乡30多公里的路段状况和从象州县城至运江乡,水晶乡至各个行政村(屯)部分的路段也都存在上述现象。二是有些道路连接不上,出现断头路。从县(市、区)反映和了解的情况看,部分乡村道路存在断头路现象。蔗区内很多地方因为断头路和道路破损、毁坏没有解决,农民的甘蔗需要二次转运才能到达装车地点,增加了成本,极大影响了蔗农种蔗积极性,相当一部分“村村通”公路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为此,张蕾委员建议,落实经费保障,将“村村通”维护管理经费纳入经常性预算。政府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把村村通公路维护经费全额或部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养护经费开支,提高养护标准,建养同步,加强公路的后期管理和养护,有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切实给农村群众带来实惠;建立健全“村村通”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政府要尽快出台来宾市“村村通”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或实施方案,明确乡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机制,逐步实现乡村公路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各县(市、区)以及乡镇应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正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牢固树立“三分建设,七分养护”意识,真正做到道路有人建设、有人维护,路面常年有人保洁这一管理体制;加大对“村村通”安保工程建设的投入。选择部分典型路段,开展安保工程试点工作,如采取砌筑护坡加宽路基、设置会车道,并辅以规范设置警示桩、交通安全标志等,完善危险路段安保工程。严格治理超线超载工作,严管严罚。在乡村公路出口和危险路段建立减速带,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在一些弯道,陡坡等事故多发地段设立安全警示牌;加强“村村通”道路安全的宣传。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发动群众爱路护路。特别是发挥乡村干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适当运用经济杠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爱路护路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道路日常养护及维修养护技术指导。各级各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村村通”道路日常养护工作。加大对“村村通”道路的养护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坚持把“培路肩、通沟渠、立标牌、清路障、治超载”作为养护工作的重点,确保路基路面良好通行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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