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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政协委员建议:推进乡(镇)医疗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

2014-09-10 00:00:00 作者:覃焕青 来源:来宾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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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垃圾(医疗废物)不同于普通垃圾,医疗垃圾携带大量的细菌、病毒及化学药剂等,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如果不加以重视,随意排放和处理不当,将给环境与人们健康带来极为严重的威胁。为此,来宾市政协委员黄汉达建议推进乡(镇)医疗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随着来宾市乡(镇)医疗事业的迅速发展,乡(镇)医疗机构每天产生医疗垃圾(医疗废物)在不断增多,医疗垃圾污染情况令人担忧。个别乡镇卫生院、所有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都无污水处理设备或不能坚持进行污水处理,使部分有害液体医疗垃圾(医疗废物)随生活垃圾一起排放而污染环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医疗诊所的医疗垃圾(医疗废物)均无分类,一次性使用后的医疗用品处理更不规范,管理上存在重大的漏洞。乡镇卫生院、所有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把医疗垃圾(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医疗垃圾(医疗废物)随意掩埋、焚烧。但是,目前来宾市乡(镇)医疗垃圾(医疗废物)没有得到有效的无害化处理。
    黄汉达委员建议,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角度出发,政府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医疗垃圾(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的重要性,应该把医疗垃圾(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作为“清洁乡村”的重要项目,摆上议事日程,作为改善来宾市乡(镇)生存环境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且一抓到底; 出台实施办法。根据来宾市乡(镇)医疗单位的实际情况,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统一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合来宾市乡(镇)实际情况的医疗垃圾(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的实施办法和细则; 尽快建立来宾市乡(镇)医疗垃圾(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机构,建立一支医疗垃圾(医疗废物)处理专业化的队伍,由专业化队伍对全市乡(镇)医疗单位的所有医疗垃圾(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直至焚烧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操作;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投资力度,鼓励有资质的企业参与投资处理医疗垃圾(医疗废物)。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将来宾市乡(镇)所有医疗垃圾(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尽量降低处理成本,结合实际合理收费,减少医疗机构经济负担。形成政府指导、企业经营、部门监管的模式; 加强管理。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有关部门落实专业人员负责此项作。一是监督指导乡镇医疗单位否建立、落实医疗垃圾(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医疗垃圾(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贮存、登记资料管理等工作。二是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医疗诊所产生的医疗垃圾(医疗废物)是否全部交由医疗垃圾(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理,发现医疗机构出现医疗垃圾(医疗废物)流失、泄漏、销售等情况,应依法对其实行经济处罚。三是监督医疗垃圾(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及时、安全地处理好所收集的医疗垃圾(医疗废物)。如发现有处理不达标,对周围人民群众的健康、生命安全产生危害的情况,应依法对其实行经济处罚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四是对多次违反医疗垃圾(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规章制度的乡镇卫生院,应追究单位负任人的责任;对于村卫生室、个体医疗诊所违反医疗垃圾(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规章制度的,应给予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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