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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政协四项措施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2014-07-02 00:00:00 作者:覃焕青 来源:来宾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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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政协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审查、沟通协调、制约激励等提案工作规章制度,促进了提案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着力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来宾市政协把提案工作作为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工作来抓,将提案工作列入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景宪法主席带头审阅提案、督办重要提案、听取提案工作汇报、研究提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加以指导。同时,把相关提案分到各分管副主席手上,景主席要求各位副主席要熟知相关提案内容,并把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融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与委员及所代表的界别群众联系,倾听群众呼声,收集群众意见,不断提升提案工作质量。
   二、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和审查机制。抓好提案征集环节,提前给委员出题目提要求。在政协全体会议前两个月,提案委给政协委员寄上“征集提案通知”、“撰写提案注意事项”和“提案选题参考目录”等相关材料,提出撰写提案的具体要求,指导委员围绕中心、关注民生,准确把握提案方向。此外,还邀请自治区政协提案委专家为委员上提案知识培训课,引导和推动委员把握要领,掌握方法,抓重点、攻难关、献妙计,切实把提案写好。严把提案审查关,安排专人综合整理,梳理归纳合并同类项,补充数据剖析问题根源,完善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明确重点督办的重点提案及核定提案承办单位,确保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来宾市政协充分发挥政协机关的桥梁和“服务员”作用,多层次全方位的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政协组织、政协委员、承办单位三方沟通协调机制,通报提案办理进度和情况,就共同关注的问题沟通协商,形成共识,实现了提案办理工作的良性互动。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协调配合,邀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相关人员参加办理提案,使提案委员会、承办单位、督查室三方形成合力,促成提案的真正落实。
    四、建立健全制约激励机制。把办理提案纳入承办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分内容,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办理工作的时效、质量等进行量化考评,不按时答复,或者事先不沟通,答复后委员不满意的要扣分。坚持在每年的全会期间开展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的评比活动。评选结果由政协来宾市委员会发文予以表彰,并请优秀提案获奖代表和先进承办单位代表在市政协常委会上做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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