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

百色是政协委员黄 朔: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村级卫生服务建设的提案

2018-02-03 1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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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卫生服务机构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双重网底。近年来随着全市偏远地区医疗条件不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日益壮大,但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医疗服务体制建设相对落后与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快速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医疗服务能力整体不强。村级卫生组织建设滞后,整体功能较弱。
 
  二、医疗卫生人才总量不足,据调查显示大部分村级卫生员(村医)不愿在村级医疗机构坐诊,村医老龄化严重。同时,医疗队伍专业学历基础偏低、专业技术机构不合理,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少。
 
  三、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低。公共卫生基础建设相对滞后,有的最基本水、电、路等都没有保障,大部分村级医疗设施形同虚设,服务半径大成本高,服务能力下降。
 
  为改善偏远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现状,提高服务能力和村民健康水平特建议: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政府为主体,多形式加强村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全市村级医疗机构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实行规划优先,灵活布局,根据地域和人口分布情况,打破村辖区限制,联办或合办等形式整合资源,调整村级卫生服务中心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村级卫生服务机构,给予与公办医疗机构同等的优惠政策,同时提供业务指导及规范监管制度。
 
  2.经费得到保障。促进村级医疗服务经费应由政府承担,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基金,该经费应纳入市、县(县级市)两级财政预算。
 
  3.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政府制定偏远地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计划,适当放宽招生培训条件对长期在村级医疗机构服务人员有更多的发展空间,加大对各类村级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制度,培养全科医务人员。
 
  4.加强运行级别,促进村级卫生服务发展。建立公立医疗对口扶持村级服务机构,长期定点协作关系,提高村级卫生机构认可度,试行县镇级医院直管、协管村级医疗机构试点,使村民就近就能共享优质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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