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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政协常委黄欢:弘扬民族文化 活跃农村文艺

2015-03-17 00:00:00 作者:黄 欢 来源:广西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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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文化是少数民族的根,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弘扬传承少数民族特色文化、活跃群众文艺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筹码;是我市实现赶超跨越的重要支撑,是建设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百色弘扬和传承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具有优越的条件。然而,当前百色农村业余文化生活方式单一,多局限于家庭娱乐方式,例如看电视、串门、打牌等,农村文艺活动量少质弱。因此,我们应当把弘扬百色本土文化,活跃农村文艺作为现阶段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百色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主要种类


    百色民族民俗文化呈现着其独有的多元性。这一多元性从田林县等西北部五县的民族民俗文化中可以得到集中体现:


    在民间艺术方面,主要有田林的壮剧、瑶族的盘王舞和铜鼓舞、隆林苗族的芦笙舞、彝族的“打磨秋”等,还有凌云壮族巫调音乐和以西林“呀网女神”传说为代表的各民族内容丰富的民间传说、民间故事。在节庆方面,有壮族的歌会,瑶族的“盘王节”、苗族的“跳坡节”、彝族的“跳弓节”和“火把节”、仡佬族的“拜树节”等。在语言方面,以讲壮语和汉语(西南官话)为最多,其次是苗语和瑶语。在服饰方面,壮、瑶、苗、彝、仡佬等民族的服饰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和地方特色。在民间工艺方面,有乐业的蔡伦古法造纸工艺遗存,乐业扎染和隆林苗锦竹制品则声名远播。在民族习俗方面,有田林壮族“吼敢”和祭瑶娘、祭瑶王;隆林苗族的跳坡、彝族送布谷果、仡佬族拜树节;奇特的乐业马庄乡母里亚母系社会民俗和凌云的壮族夜婚制等。

     二、百色农村文艺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当下,百色各地农村文化建设虽然呈现了不少特色与亮点,但面对弘扬和繁荣发展本土民族文化新课题、制约因素和亟待破解的难题仍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文艺活动的开展。


  (一)重视程度不均衡,对本土民族文化建设投入不足,还没有建立文化投入长效机制。往往出现“上热下冷”现象。部分基层干部对满足群众需求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文化工作是软的、虚的,政绩考核也不是硬指标,因此在工作摆布上、经费投入上、人员调配上用心不足,淡漠或忽视了群众文化工作,“等、靠、要”思想普遍存在。

  (二)本土民族文化流失严重,民族文化后续乏人,文艺人才严重不足。农村文化站缺编、混岗、空岗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农村原有文化人的“老化”,新一代农村文化人又很难涌现,导致农村特色文化人才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民间文艺队伍不稳定,许多农村文艺人才外出务工,现有的文艺队伍也缺乏指导,疏于培训,能力偏弱。


  (三)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运营效益滞后。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不够牢靠。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空壳化”状态普遍存在。许多乡镇和村没有一块文化体育活动场地,无法开展经常性群众文化活动。一些文化场所、场地受“地”所限,建设位置也偏离了群众的活动中心,加之管理粗放,对群众没有多少吸引力,影响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


  (四)“不良文化”野草杂生,“乡风文明”缺少经营。受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影响,一些群众被一些低俗、落后、不和谐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所同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部分群体中未能得到完全认同,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农闲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现象仍然在小范围存在,有些村屯“乡风文明”仍处于放任自流状态,村干部抓法不实,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不强,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


    三、弘扬百色本土文化,活跃农村文艺活动的建议


    实现农村社会和谐、建设美丽家园既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更需要弘扬本土文化,活跃农村文艺。针对当前百色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结合田林县的做法,建议如下:


  (一)加强对本土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和有效保护。

    一是在县级组建一支强大的本土文化队伍,负责做好本土民族文化的挖掘、传承和发展,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辅导乡村文艺团队开展活动,并做到常态化。二是建立本土文化传承发展活动奖励基金。每年财政预算一定的经费,专门奖励农村能正常开展活动的团体。例如田林县从2014年起每年安排100万奖励给能正常开展活动并积极参加全县壮剧汇演的剧团,收到明显效果。三是组建本土文化编导团队,把编排当地民族元素歌舞作为“团队之宝”制度,使当地的民族元素歌舞依托民族文化团队这个载体由一代代的艺人传承下去。四是建立对村寨的民族文化传承人、老艺人的激励机制,对带徒越多、传承内容越多的老艺人,除了增加补助金额外,再给予一定的奖励,使其更加专心地传承民族文化。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濒危本土民族重要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对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传承人加大保护力度,并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


  (二)加强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

    一是加强对农村文化人才建设的组织领导。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都要把农村文化人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人才培训工作同其它社会经济工作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同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农村文化工作有专人抓和专人管。二是成立农村业余文艺团体,扶持村寨农村文化艺人、文化能人组建文艺协会,逐渐在村寨建立农民文艺团队,使农民文艺团队真正成为一支永不离村的演出队。三是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队伍中,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有文艺专长的指导员挂村包寨,专门辅导农村文艺队,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以弥补农村因文化人才短缺而形成的“短板”。四是在一些学校开设本土文化培训班和组建本土文化文艺团队,使本土文化人才队伍后继有人。


  (三)加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尤其是乡村戏台建设投入。


    目前,多数县份只重视县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农村特别是村屯一级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还是很少,要将这一“头重脚轻”的做法转变过来。一是要坚持政府作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主体不变,把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递增。二是划拨专门资金,搭建村屯戏台。不仅乡镇一级要有大戏台,村屯级也要根据需要帮扶建设戏台。三是引导和鼓励企业家等捐资助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并以其名字命名所捐建的公共文化设施名称。

  (四)拓展农村文化活动形式,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一是把农村文化活动同当地民族节庆活动相结合。根据农村民族众多、各族群众杂居的实际,把开展农村文化活动民族节庆紧密结合起来,增加农村文化活动的特色。二是把农村文化活动同我国传统的节日相结合。利用每年的春节、元宵节、清明、三月三、端午等传统节日人员集中的时机,组织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三是组织开展送戏送文化下乡活动,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推进农村文化活动常态化。四是在乡(镇)一级开展农村文艺活动巡、展演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活跃农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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