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

委员建议加强跨县区(省)“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力度

2014-12-01 00:00:00 作者:综合科 来源:广西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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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口的增加、县区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使得土地需求越来越大,导致跨县区(省)农村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逐渐上升。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跨县区(省)“三大纠纷”案件属于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辖、调处职责范围,且“三大纠纷”形成比较复杂,有历史遗留问题,移民安置用地问题,有建设土地征用利益冲突和改革发展出现的新问题等,且案件涉及面广、时间久远、跨度大、矛盾尖锐、利益群体复杂、调查取证难,致使“三大纠纷”的调处化解难度加大。如2010年以来右江区共有17起跨县区(省)“三大纠纷”案件,目前还有12起案件未得以妥善解决,给涉及县区的社会和谐稳定造成极大的隐患。
    针对右江区与相邻各县区的“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的实际情况,百色市政协常委谭振宁建议:
    一、建议市级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调处工作力度,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的专门调处工作组,及时协调市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县区政府调处机构,建立跨行政区域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纠纷调处联席联调制度,形成信息互通,主动协调的工作格局。
    二、建议市级人政府日常加强对县区调处工作的指导,促使部门、相邻县区加强沟通和联系,强化部门协作,各尽职责,加大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力争调结化解一批跨县区(省)案件。
    三、建议市级人政府加强对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区调处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和调处经费的落实,年内安排一次以上全员培训,提升相关调处人员的能力水平,提高调处工作效率。
    四、建议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区调处工作进行督查,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议市级人民政府对久拖不决的积案及早裁决,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一旦裁决如出现不服情况,就及时引导群众走法律程序,进入下一阶段工作。(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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