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

玉林市政协委员庞莉:加强玉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2015-02-08 00:00:00  来源:玉林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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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非常重视,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如开展了可移动文物普查、开展特色岭南文化遗产研究等。但是,随着网络、通信、电视等我们对资讯获取的改变,及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受到了比较大的冲击,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缺乏科学的认识。社会上很多人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还比较模糊,一些民间艺人也只是把传统文艺、技艺当作他们赖以生存的“手艺”, 不收徒弟不外传,甚至连子女也不传,这给收集整理保护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同时,有的政府部门领导也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发展前途,利用价值不高,没有为保护工作提供足够的资金,致使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唱春牛”、“唱麒麟”、“玉林山歌”、“唱傀僮”、“唱牛戏”等等,正渐渐在我们的记忆中远去。

    2、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出现趋利的动机。一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者,只看到了遗产中的经济价值,对于文化遗产背后的文化价值缺乏应有的重视,导致开发过后的文化遗产形式与内涵分离,文化遗产中蕴藏的东西反而在文化遗产保护大潮中快速消失,如:以往每逢春节大年初一玉林人必备的一道美食——大碌米粉,近年渐渐从玉林人的餐桌上消失。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工业化生产带来的对这项玉林特有的湿米粉造成的致命的伤害。一方面失去传统工艺制作后,口感随之失去;二来不法商人为了增加保质而对米粉添加了化学物质,如此一来经济开发也就成了经济糟蹋。

    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缺乏完善的机制。缺乏完善的机制,严重制约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比如博白县采茶剧团为例,该团创作表演的采茶戏《清水塘边》参加中国曹禺戏剧、小品小戏大赛获中国戏剧家协会表演奖;《门神下乡》获自治区文化厅颁发的金奖等等,获得了数不清的荣誉,近年来却运转困难。究其原因,一是没有政策支持。二是没有经费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造血能力”,保护和发展需要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如此一来,采茶戏所得到财政支持便相对有限,而政府的财政负担却相对加重。

    4、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缺乏专业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后备人才匮乏。在收集整理的近9000多项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传承人60岁以上的占了大多数,并且有的已经谢世,新一代也没有突出代表性人物。尤其是木偶戏、唱山歌等等,老艺人无徒可收,“老年人有心无力,年轻人有力无心”,传承即将出现“断层”。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

    1、健全机制,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水平。要制订一系列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措施,并确保这些政策措施能够有效实施。比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安排,一定要专款专用,对一些濒危的和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优先提供支援;对具有市场前景的文物资源、一些具有地方特色传统文化,要鼓励其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与产业和市场相结合,探索文物利用的新形式、新途径,并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支持,开发和引导其市场需求。

    2、突出保护,确保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正确轨道。要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方针,确保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切实有力有效的保护和抢救。对于一些有市场效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走保护与市场开发相结合的道路,但走市场开发之路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传承,不能片面强调市场开发,否则一方面会使没有市场效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人问津,最终得不到保护和走向消亡;另一方面会因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导致过度开发利用,使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变异和萎缩。

    3、发挥专业剧团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积极作用,拓展文化遗产展示传播途径。专业剧团是针对有保护和传承价值的地方特色民间艺术剧种而成立的专业演出团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因此,建议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加大投入,保障专业剧团的演出经费,使我市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在这些传统艺术演出团体的自身发展中得到保护和传承。同时,深入挖掘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运用现代传播技术,全面提升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水平和传播能力。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和“玉博会”“博白客家文化节”等有利平台,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系列宣传展示活动,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强文化艺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和保护,加快艺术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博物馆教育与国民教育、义务教育紧密结合,推动文化遗产教育和传承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在区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宣传我市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4、鼓励传承,充分发挥民间自身力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很丰富,限于财力,完全依赖政府出资保护是不现实的,积极开拓其他保护渠道显得尤为重要。既然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间,那么最好的保护和传承方法就是还原于民间,通过民间艺人和民间组织世代相传。政府应加强宣传,采取相应措施鼓励民间通过自身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充分调动民间艺人和相关民间组织的积极性。同时文化部门应及时对民间组织的工作提供具体指导和支持,帮助整理、记录。如果民间能够自发自觉地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就能减轻政府压力,更有利于突出重点,抢救濒危,保护有价值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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