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

玉林市政协驻北流市委员活动小组:加强村镇规划管理 助推生态新村建设

2015-01-11 00:00:00  来源:玉林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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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我市农村随着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条件改善,农民建房需求持续刚性增长。但是,由于我市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规划管理指导缺失等多种原因,导致农民建房无规可循或有规不循,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分散性和多样性,乱搭乱盖的现象比较普遍,再加上乡村基础设施差,垃圾乱倒乱扔,往往是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影响了农村的人居卫生环境的改善。因此,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和技术指导,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是助推我市生态新村建设的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目前阻碍我市生态新村建设发展的主要原因有:农村规划滞后,规划与实施管理脱节;村级基础设施不配套,环境卫生差;镇村的规划、土地管理技术人员缺乏,管理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市级对农民新村的建设资金、用地指标投入不足;建设项目土地呈批、审批手续复杂,办证难;乡村房屋缺乏特点,地方特色无法体现,建筑风格不成体系。

    为此建议:

    1、要科学规划农民新村建设。市委、市政府要将生态新村建设纳入全市工作的大盘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真正实现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

    2、结合“生态乡村”活动加快全市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要结合我市开展“美丽玉林•生态乡村”活动,由市政府主导,加快建立完善生态乡村建设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全面形成切合实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并逐年增加财政投入和技术扶持,推动生态新村建设。

    3、强化管理,为农民新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市政府尽快出台农民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规范乡村建设秩序。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要求,政府管理部门依法加强管理,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规范乡村建设行为;二是规划设计方案未通过市规划审批的农民新村不得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建房手续。三是农民新村建设必须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的原则,集中成片建设农民新村。四是加强镇村规划、土地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财政加大对监管经费的投入,进一步招聘镇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协管员,使得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4、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建立新村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一是政府通过生态乡村、扶贫、移民、危房改造、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等多个项目建设资金整合使用,打捆投入,每年集中实施一到两个新村建设;二是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新村建设,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并吸引社会资本以股份、合资、独资等方式参与建设。三是大力发展镇村经济,壮大镇级财政和村集体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筹集建设资金,逐步加大新村建设资金投入。

    5、精简用地项目办证审批手续。市委、政府要加强监管,合并和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实效,方便群众办证。市政务服务大厅对与群众、企业关系最密切、反映最强烈的证照项目,要推行“绿色通道”服务、容缺预审和一条龙联审制。

    6、推行我市农民新村建设试点。一是在我市推行一批集约化建设农民新村示范点,以点带面,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模式,有利于节约土地,便于配套设施,保证房屋建设质量,打造我市地方特色和建筑风貌的新农村。二是引入激励机制,激励农民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对农民建房如果能按乡村规划建设,包括层高、立面等一次性建好,通过验收后,由政府参照“一事一议”做法,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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