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

玉林市政协驻容县委员活动小组:多方联动 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2015-01-10 00:00:00  来源:玉林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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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市是广西的人口大市、教育大市,是全国30个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之一。为了巩固普九成果,各级政府部门都竭心尽力,做了大量工作,但受学生个人、家庭、社会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个别学生辍学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初中阶段学生辍学现象有所反弹。

    控辍保学工作不单是教育部门的责任,而是全社会都要承担起的职责重任。要使此项工作抓出成效,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密切关注。只有各个方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一)各级政府:各级政府抓好依法控辍、行政控辍,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落实劝返复学的包保责任人员,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社区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此项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切实做好各镇、相关部门、学校的控辍保学督导检查工作,对辍学生返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监督落实。

    (三)教育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厌学”等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稳住“学困生”,使其学有所得;留住“易辍生”,使其安心学习;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师德教育,教师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教师的关怀,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市学校的控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评,依法对学校、教师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分和处罚。

    (四)公安、司法:整顿学校周边环境,配合镇、教育部门做好本县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的调查登记工作。按照义务教育法,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受理不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家长的案件,依法送子女入学。

    (五)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教育系统各类案件,特别是对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案件的受理,维护《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尊严。

    (六)工商局、人社局:要定期对全市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务输出部门、餐饮宾服等行业使用童工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和清理,凡有违反规定使用未成年人的企业和个体户要依法进行处理,并责令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送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文体局:牵头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证学校周围200米内不开设游戏厅、网吧、舞厅等娱乐场所,协调相关部门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要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

    (八)宣传部门:应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控辍保学工作宣传舆论导向,让《义务教育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九)民政局、残联:按照《残疾人保护法》和教育部关于《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的要求,关心孤儿、残疾等弱势群体儿童少年的学习生活,并积极帮助孤儿、残疾等弱势群体儿童少年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及时办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证,保证按时入学。

    (十)共青团、妇联等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台本部门职能,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做好控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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