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

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才能老有所养

2014-03-05 00:00:00 作者:韦藿珍 温婧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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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市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接近100万,按照相关标准,我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然而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养老机构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两会”期间,政协委员们聚焦养老问题,建言重视养老问题,多方探索养老模式。
    养老现状:养老机构发展亟待加快
    按照联合国制定的标准,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即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2年底,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4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3.6%,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曾峰委员通过调研发现,近年玉林市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与周边先进城市相比,与玉林日益增多的老龄人口相比,养老机构还不能完全满足老龄化需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供需矛盾,全市养老机构数量跟不上老年人口增长的需求。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要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目前玉林老人人口数量,玉林要配备26700个床位,而玉林目前现有床位约5000个,尚“缺”21700张。二是规划布局不合理,我市养老机构规划不像医院、学校、幼儿园一样,预留出合理布局的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大部分养老机构处在城市边缘,探亲、就医极不方便。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少,扶持力度弱,导致养老机构发展缓慢。四是专业需求矛盾,由于公办机构编制限制、民办机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专业护理人员严重不足。
    政协提案:委员建言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人口老龄化催生的养老难题,引起了不少政协委员的关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组,记者看到不少委员提交的与养老问题相关的提案,除了曾峰委员提交的《关于重视养老机构建设的重视》,有的委员还针对农村养老提交了探索农村养老新模式的提案。
    唐经云委员表达了与曾峰委员一样的观点,并对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发展作出建议。他建议,科学规划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布局,同时继续推进机构养老设施建设,夯实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要对现有的养老服务资源进行挖潜、整合;扶持多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发展;鼓励扶持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参股等形式,开设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满足社会不同层次需求。
    不少委员建议,相关部门要重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加快建设养老机构,探索多种养老模式,尽快满足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
    部门回应:加紧探索多元化养老模式
    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了解到,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和社会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相对滞后是确实存在的矛盾,我市一直重视养老工作,近年在民政等各部门的努力下,我市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事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养老服务和养老事业一直都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期也一直在向上级争取养老项目和相关项目资金。”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科长黄超强说。
    经过相关部门的长期探索,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模式种类多样。据介绍,我市一直在探索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其中包括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收纳退伍军人、老人的光荣院、乡镇敬老院、五保村以及最新的农村幸福院等。截至2013年10月31日,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共8个,民办养老机构3个,光荣院6个,乡镇敬老院103个,五保村945个,农村幸福院204个。这些养老机构分布于我市各个县(市、区),针对不同类型老人,设计了不同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模式。
    此外,我市仍在加快建设养老服务机构,以满足和缓解养老需求。“目前在建项目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北流市中心养老院康复楼,另一个是容县社会福利中心大楼,这两个项目将争取在年底前投入使用。另外,今年还将新建100多个农村幸福院。”黄超强说。
    农村养老是养老问题中的难题,在农村养老模式的探索上,我市农村幸福院养老模式获得了农村老人的肯定。农村幸福院不需重新寻找土地进行建设,是对农村现有资源、设施进行整合利用,老人间互助养老。2013年下半年开始,为开展工作我市成立了农村幸福院领导小组,除去政府补助资金,通过“包村单位帮扶一点、厂矿企业赞助一点、村集体经济提留一点、外出务工人员捐助一点”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仅半年时间,全市建成200多个农村幸福院。根据介绍,争取到“十二五”末,全市30%农村社区建有农村幸福院。
    除此之外,我市正在加快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争取到2015年,城市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三分之一以上农村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老人居住环境,实物配租优先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老人家庭,同时进一步探索老年居家社区;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在发展规划、土地使用政策、税收扶持、资金扶持和用工保障上都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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