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

北海市政协助推《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框架协议》的签订

2015-05-22 00:00:00 作者:李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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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5月21日,在自治区党委常委、北海市委书记王小东,广东省湛江市委书记刘小华见证下,北海市市长林山青与湛江市市长王中丙代表两市政府进行签约。本报记者 李君光 摄

    5月21日下午,前来北海市考察的湛江市党政代表团与北海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框架协议》。这标志着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建设开始了一个新的征程。这一振奋人心之举的背后,北海市政协的倾力助推功不可没。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和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2014年7月在两广合作项目落实工作座谈会上的指示要求,湛江和北海将共建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打造“两广”环北部湾经济带。这是广东、广西两省(区)合作不断深化,牢牢把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一个重要历史机遇。为助推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顺利进行,在今年北海市全会期间,市政协委员欧余军作的《关于加快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发展建设的建议》大会发言引起与会党政领导与委员的高度关注,市委书记王小东在大会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在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助推下,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5月21日北海市政府和湛江市政府签订了《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框架协议》。

    协议围绕构建东西部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两广环北部湾经济合作先导区、“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和湛江—北海经济发展新增长极目标,遵循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以承接产业转移和园区建设为切入点,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政策措施对接,完善跨省(区)合作机制,拓宽和深化合作区域,全面构筑湛江—北海经济一体化、同城化发展格局,提高湛江—北海经济圈的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

    协议涵盖了合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专职小组、共同打造“两广”环北部湾经济带、共同推动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对接以及全面深化产业、加强环境保护、旅游合作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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