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

梧州政协魏雄委员:需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机制

2014-09-07 00:00:00 作者:魏雄 来源:梧州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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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大力实施文化惠农工程,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多彩,农村文化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我市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仍然滞后,与农村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未能满足群众的需求。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础设施滞后,总量不足。在文化基础设施方面,我市虽完成16个镇级文化站、3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和211家农家书屋建设,但是,现有的农村文化设施面积大多不足,设备过于老化,按照上级规定文化活动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仍然有不少乡镇未达标准。全市32个乡镇宣传文化站,只有18个站内部均能按要求设置图书阅览室、电视放像室、棋艺室、美术书法室、娱乐室等功能室, 5个站的设施不齐全, 8个站的电脑暂被挪作他用。个别站虽然有设备,但没有启用,一些书籍还是捆绑存放,根本没有上书架,如藤县新庆镇。还有11个站甚至还没有安装大门、水电,楼内空荡荡。文化基础设施的缺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二是资金投入不够,后劲不足。目前,全市大部分乡镇一级政府文化投入低于年度财政支出的1%,一些镇、村领导干部过于重经济轻文化,认为文化是虚的,难以体现政绩,不愿意花费资金投入。据不完全统计,32个乡镇宣传文化站中,有10个站(约占31%)的县(市、区)、镇配套资金不到位,乡镇文化站没有相应的购书、订阅报刊、开展活动以及正常业务工作的经费。
    三是文化人才缺乏,服务不足。基层文化队伍薄弱,人员少,编制缺,文化偏低,92%乡镇文化干部为兼职,在职的长期得不到培训学习,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员不愿意在农村从事文化工作;有的文化专职人员年龄偏大,知识陈旧。由于待遇偏低,工作条件偏差,难以吸引优秀的年轻专业人才来工作,85%的村级没有文化管理员,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后备力量明显不足。
    四是管理机制不顺,效果不好。首先是用人机制方面。一方面基层文化单位缺编严重,另一方面农村基层需要的专业人才又进不来,文化站四权下放到乡镇管理后,乡镇不管或者不知道怎样管;二是县级文化部门对乡镇文化站管理力不从心,文化专干待遇差,工作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建议:
    一、完善文化设施,为农村文化搭建舞台。一是增加政府投入,调整资源配置,着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实施农村文化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综合文化站,完成对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的改造,要在每个行政村兴建一个文化舞台,通过政府资助、共建单位对口帮扶等形式,加大村级文化设施建设。 二是坚持文化面向农村基层的方向,大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集中力量抓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村级卫生室、村级文化室、图书室等资源,实行一室多用,发挥农村文化场地阵地作用。
    二、增加文化投入,丰富农村文化资源。拓宽农村文化事业投融资渠道,引入多元化投资,依托市场机制,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一是各级政府财政应逐年增加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二是制定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捐资投资农村文化事业,三是要探索设立农村文化发展基金,面向社会和个人,接受社会捐赠。建议设立“梧州市文化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吸引海内外投资,多元投入农村文化。
    三是培育文化队伍,构筑农村文化阵地。注重发挥农村文化骨干、文化能人的积极作用,培育和发展农村业余文艺团队、文化骨干、义务文化管理员。要采取各种措施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进入农村文化服务领域,鼓励和支持专业艺术团体离退休的专业人才到农村、社区,担任文艺辅导员和文化指导员。
    四、建立文化机制,促进农村文化发展。一是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的文化建设,文化领域新增加的财政投入应主要用于农村。二是建立文化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制定并完善有利于农村文化人才发挥作用、促进农村文化发展的政策。明确乡镇文化站机构、人员、编制和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定岗定编竞争、激励机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政府主管、全员聘任、推向市场的农村文化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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