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

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加快立法进程完善配套法律制度

2015-03-13 00:00:00  来源: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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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柳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企业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愿谈”、工会“不敢谈、不善谈”、签订质量不高等“瓶颈”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突破,要进一步推行和理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必须在法律上加快立法进程。
    在12日召开的企业代表座谈会上,来自柳州市规模以上和私企民企等17位企业代表,向自治区政协调研组汇报了本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问题。
    目前,企业在推行工作集体协商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部分企业经营者认识程度不高,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涨工资、提高福利待遇,会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企业工会组织发挥作用不够,工会代表“不敢谈”, “不善谈”现象普遍存在;还有集体协商形式化,存在主体错位、程序简化、内容空洞等问题。
企业代表们在会上踊跃发言,气氛热烈,纷纷向调研组提出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建议。
    自治区政协社法委主任刘剑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利于维护职工的权益,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资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进而建立新型劳资关系、实现劳资双赢,让广大工薪阶层的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企业和谐、社会和谐。调研组将把柳州市政府和企业代表的意见带回去,把这些意见和建议体现在立法协商之中,为自治区出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条例》发挥政协的优势和作用。
    市政协党组成员赵建华,市政协副秘书长黄穗卿、社法委主任傅韵陶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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