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

反映民意,推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013-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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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始终牵动着人民群众的心。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许多委员在这方面体现出强烈关注和责任感,积极建言,大力呼吁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部门、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部门,要对粮食、肉、奶类、食用油、蔬菜等老百姓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安全负责。其中,汪春华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豆制品质量安全的建议》送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之后,引起了该局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他们立即召开专题工作研究会,组织相关人员部署认真调查和研究办理工作。

根据国家制定的《食品安全法》中有关规定,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流通环节豆制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工作,对豆腐、豆浆、豆腐干、豆腐乳、豆奶等豆制品质量进行质量监管。在提案的办理答复中,该局向委员们详尽汇报了正在进行的有关监管工作: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确保经营主体合法性。针对在一些城郊结合部存在的部分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豆制品的小作坊,将予以规范和取缔。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实行“一票通”制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完善流通环节豆制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在提案中,委员们提出的关于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实效的建议也得到该局的肯定和好评,表示将认真吸收采纳委员意见,不断研究改进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发挥好监管职能,进一步推进流通环节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与其他负有监管食品安全职能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提高我市豆制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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